最近我很喜欢两个人,但是我不敢说,甚至不敢在朋友圈里晒出他们的照片。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看到喜欢的东西不敢跟父母讲,长大后遇到心仪的男生不敢跟他表白,只能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藏到包包里,不敢打开却又忍不住偷看。
每次尝试着慢慢掀开它的一角,总能感受到周围异样的声音,不知该如何辩解,却有种莫名的罪恶感。只能默默地看着它们长大、开花、凋零、腐烂,最终化作一地的泥土,永远的累积在心底,一层又一层。这个过程漫长而煎熬,一点也不美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那个没有勇气的胆小鬼。
我开始思考,喜欢这件事有什么错呢?作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作为一个有完整世界观的人,我所萌生的喜欢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就像一件物品,你喜欢它可能是因为它的品牌,可能是因为它的外观,也可能是因为你在使用时的体验感,甚至有时候,打动你的仅仅是你拿到手拆开包装那一刻的满足感,无论如何都能成为你喜欢它的理由。
往往这个时候,身边就会出现很多质疑甚至批判的声音,于是令我们纠结的就变成了争论这件物品的好坏,难道我们更应该关注的不是能从这件物品上获得的价值及感受么?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件物品并没有那么重要,它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是非善恶之别,不是你喜欢读诗歌就是阳春白雪,喜欢看小说就是下里巴人,也不是你崇拜的是科学家你就高级带感,你喜欢的是流量明星你就低级无趣。
重要的是什么,重要的是你能从喜欢他(它)这件事里面获得什么。有人能获得学习的动力,有人能获得拼搏的勇气,有人能获得坚持的力量,也有人能获得活着的希望。当然,我们不否认有部分人什么也获得不了,但我们不能因为这部分人就否定了之前所有的人。
那个减肥成功的女孩,那个得抑郁症康复的少年,那个八十岁开始穿潮牌的老奶奶。我相信,在他们的心底里除了泥土还有一束未凋零的花。
我喜欢的人曾说过: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你看到的并不是所有的真相,也许你听到的也不是完整的故事。所以,请让发生的都发生,存在的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