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远方多半是因为无法待在当下,想逃去什么地方。——荞麦
这个世界上许多的事情总是不尽如人意的。
从涅南镇到长清市,本以为三小时的路程,生生被拉长到一下午。这让一直心力交瘁的我,更加倍感不适。
打开离开前预存的电影,没多好看。就是闲暇时一件不错的调剂品,能让人看睡着的那种。唯独一个转逝即过的姑娘迷了我的眼,气质很好。看了一会乏味了,就关上了。
我靠在座椅上,阳光透过窗口照在我脸上。因为被“阻挡”的缘故,不曾带来过酷热,只遗留下充斥着车厢的闷。
葛婉仪在她的《我亦飘零久》说过:我们都不清闲,我们都很焦虑,与此同时,我知道我们都很想念彼此。
我吸了吸鼻子,眼底有点发酸。此刻的我只想知道,这动车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也很清闲,我也很焦虑,与此同时,我也想套马溜溜地立即到长清。
其实说来到此刻我都想不明白,明明那么多城市,我却偏偏选了长清。
也许,是因为他在这边;也许是应了疯子姐那句话吧。
只因,长情是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且久经不衰。
外头风景不停地在后退,我伸手推开窗户。晚风微微拂过我的耳畔,由于是夏天,因此它并没有给我带来清凉或者舒爽,反之让我的耳廓变得晕红一片。
荔枝fm里播放着蕊希Erin的《请你一定要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再相爱》,十多分钟的声音在加上李荣浩的《不将就》,在耳边单曲循环回味不已,让时间犹如石火光阴一般过的飞快。
小孩子爱捣蛋多是因为闲不住,大人们放假总想着工作是因为不充实,而我不喜戴耳机是因为时间久了,耳朵会聋还不舒服。
我缓缓闭眼习惯性把声音开到我能听见的范围,放在了手心中。
时间在指尖流过,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长清。
拉着笨重的行李,硬着头皮吃力的下了车。我静静坐在车站外头的台阶上,掏出走之前带走的喜之郎,用勺子一口一口挖着吃,等着苏宇开着他的绿源小毛驴来接我。
一个不慎,尘埃溅起,沾满了灰,勺子落在地上,已经不能够再去使用了。
原本已经舟车劳顿的我默默嘟囔到:“真是的,吃个果冻都不能顺心如意。”
“别嘀嘀咕咕了,呐,这个给你。”一个清脆悦耳且伴有磁性的声音从我身边传来。
忽然眼前一亮,一把勺子亮在面前,我一愣,目光随着那洁白修长的手看上去,一个精致温和的男生映入眼眸。
我属于见到俊男靓女就词穷的愣头青,此时用曹雪芹描写贾宝玉那段话来形容我眼前这个俊俏且清隽优雅的男子,再合适不过。
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所谓男色迷人,可能就是指这种男人吧。
“别流口水了,再滴一点,你的果冻大概真的不能吃了。至于吗?看见帅哥就这样。”清冷且带有一丝笑意的男性声音传进我耳朵里。
我施施然瞥了他一眼,看见他嘴角的弧度渐渐加深。轻轻围笑了一下,这句话让我刚得来的好印象破灭:“帅哥?蟋蟀的蟀吧,我见过的比你好看的可多了去。”
他听后脸红得不成样子,又立马冷静下来。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对我微微颔首一笑。
“蟀哥就算了吧,我叫卫辰,有缘再见。”
我忽然想起了陈学冬的《不再见》。离别没说再见,你是否心酸。转身寥寥笑脸,不甘的甘愿。
不过还好,有再见就终将有久别重逢。
当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卫辰已经消失不见,四周也没有他的踪迹,他刚刚存在过的痕迹,貌似就只剩下我手里的这个小勺子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脑袋上突然传来一阵暴栗。
“是谁这么讨厌啊,不知道敲别人头会长不高啊。”我气势汹汹站起来,说道。
“都168了,还长?女孩子这身高够了,再高找不到男朋友了,还怎么给我添一个肉嘟嘟的外甥。”苏宇抿着薄唇,恶意地揉揉程墨的头,直到揉成“鸡窝”。
我去你妹的,苏宇!
苏宇静静提过我的行李箱,心满意足地放下了在我头上的大手,没怎么理我就往前走。
“喂,程墨,你要是再生气,赖着不走。你跑丢了怎么办?卖艺啊?”这货能把这话说的如此理直气壮,看来是做惯了流氓。
“去你妹的,你给我等着。”
二话不说我就立马追上去,回家要紧,有事秋后算账……
“我妹不就是你么,”程墨手腕上的铃铛声吵的苏宇有点心不在焉,“墨墨,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喜欢在手上戴铃铛啊。”
我抬起头来,带着少女的意气风发,满不在乎地说:“我只做我喜欢的事情。”
苏宇笑笑,18岁的自己也曾经这样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