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有些人单是为了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没时间去思考活着的意义;但是还有一些人,却可以放肆追寻自己想要的人生。
世界上的人千千万,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自己在世上的命运等级。
因为自古以来社会一直都是有等级存在的。
出生在上层阶级较富裕的家庭的孩子,父母已经为他的生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他在世上生存下来会更轻松容易些,虽然有时候受家庭束缚,但是不必为了温饱问题而烦恼。
而出生在下层贫穷家庭的孩子,有时候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就已经付出所有了,要竭尽全力才能存活于世。
就像《叛逆》的主人公强尼一样。强尼生于一个贫穷家庭,为了家人有口饭吃,他从七岁就开始做工,但是十二年后,他厌倦了这一切,离家出走了。
《叛逆》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只有一万多字,却完整刻画了主人公强尼的前半生。
杰克伦敦本人也是出生在一个贫穷家庭,为了谋生,从小就开始做工,强尼的身上应该有作者的影子存在的。
《叛逆》的开篇诗歌这样写道:
“今天我打起精神去上工,
求主保佑我不做偷懒虫。
如果天没黑我已经死掉,
求主保佑我的工作没有毛病。
阿门。”
这首诗歌完整概括了主人公强尼的一天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他从七岁时就开始了,除了生病等少数意外状况之外,他一直在上工。七岁时在纱厂转锭子,八岁在工厂引流布匹,出麻疹后失业;九岁在玻璃瓶厂给瓶塞系绳子,得肺炎后失业;又回到麻织厂绕锭子,现在他生病了,在床上躺了两周,终于想要摆脱这无穷尽的工作了。他才19岁,却已经上工12年了。“他的生活没有一点乐趣,从来没有看到日子是怎么过的,”除了睡觉吃饭在,其他时间都在做工,他厌倦了这种生活。
在故事的最后,他去和他妈妈告别,说要走了,她妈妈一直哭,说她已经为了养活一家人尽力了,这是社会阶层造成的现状,她也无可奈何。
强尼走出家门,爬上了一辆过路的火车,开始了他新的人生。
主人公强尼的叛逆期在19岁才开始,是因为他实在不想忍受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生活了吧,开始寻找自己活着的意义,才是人生真正的开始。他以前是为生存压力所迫被动进行做工生活的,他觉醒后开始主动生活,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无论明天是怎样的生活,那都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结果。
主动选择生活方式,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出身束缚,大概这才是活着的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