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度阴山的《知行合一:王阳明》前,我所知道的王阳明仅仅在于他的四字箴言“知行合一”,而且随着岁月的变迁,学校里告诉我们这四个字的含义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并真正地去践行”,这与王老先生所推崇的“良知和行为应该统一,由良知引导行为”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前者重行,后者重知,而归根结底则是对【知】的理解不同。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的“知”不是“知道”,而是“良知”,是每个人内心与生俱来的道德感知和判断力。找到并遵循内心的良知,复杂的外部世界就将变得格外清晰,之声决断,了然于心。而这也便是王阳明“心学”的核心。
另一个与“知”相关的四字箴言是“格物致知”,这四个字来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对于“格物致知”理解的不同由此将儒学分化成了两派,一派是以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一派是以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理学派认为先有格物,而后才能致知,而心学派则认为知本已有之,格物使其通之。说得通俗点,就是理学派先探究,再用心,而心学派先用心,再探究。
书中有个浅显的关于孝顺父母的例子来说明两家对“格物致知”大相径庭的解释。理学派认为孝顺父母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先去学习如何孝顺父母,最后得出一套理论,然后再开始孝顺父母。而心学派认为只要在孝顺父母这件事上端正好态度,良知便会指引你去如何孝顺父母,这是不需要去向外界学习的。
那为什么王阳明会认为“心即理”呢?这源于他的龙场悟道,在他生活的时代,程朱理学被整个国家奉为圭臬,讲究“存天理,灭人欲”,并认为“性即理”,因此倡导大家通过去外面“格物”以此来获得“天理”。可是,从外面获得的天理如何才能与内心融为一体呢?从外面获得的天理一定就是对的么?如此,便让通晓儒释道三家的王阳明产生了众多迷惘,并最终让他在发配贵州龙场驿时悟出了“心即理”的心学理论,归纳为八个字则是:“吾性自足,不假外求”。用王阳明的解释就是,人人心中都有良知,良知无所不能,能解决一切问题,不需要任何外来帮助。
因此,在王阳明看来,良知就是判断力。分清善恶是良知作为品德方面的能力,而分清是非就是良知作为智慧方面的能力。我们做任何事都应该遵从自己的良知,凡事在心上下功夫,而不只是到心外去寻求。而他也认为,知的真切笃实就是行,行的明察精觉就是知。如果你只明白了道理但没有实践,便不是真的“知”,如果你只去实践,而没有明白对应的道理,那就不是真的“行”。知是行之始,所以我们更应该在良知上下功夫,省察克制,这样才能做正确的事儿。
而回到前面说的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自古以来儒家学派内部也争论不休,到底是探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还是格除私欲以正心理呢?我个人倒是很赞同清初大儒孙奇逢先生所说的“盖王子得吾性之要,朱子得吾性之全。不得其要,则泛滥而无本;不得其全,则缺略而不该”。心学过于强调内心的修为,而理学过于强调外物的探究,合而为一才是最好的处事方式。
因此何为“知行合一”呢?我个人倒是认为,一方面需要按照心学观点,根据良知找到去做的原因,另一方面需要按照理学观点,一定要躬行实践,探究这样做是否真的合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知其所以然而后为之,才能将我们明白的道理通过实践消化成自己的能量,而不只是拾人牙慧,一知半解,换成现在流行的话说,就不会听了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由此,我也想到了《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中的习惯一“积极主动“,和习惯二”以终为始“,这两个习惯很明显的都是从心驱动,根据原则和价值观,由内而外进行改变。可见,很多我们奉为宝典的外国管理方法,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里早已经有所涉及。不禁产生感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教育的缺失已经到了多么危险的地步了呀!
最后奉上王阳明先生的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就是致良知的步骤,简单易行,希望世上的人可以知行合一,在你开始致良知的时候,听从内心的声音,不要理会外界的评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