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提问》
第八章 证据的效力如何?
- “事实”这个词会让我们联想出“真相、确定无疑、肯定、真理”,“断言”在中文语境中偏贬义,会让我们想到“武断、不靠谱的”。而事实断言(factual claims)这个词可以避免我们用词产生的偏见,它提醒我们需要去评价与考证某个信念,它或许是真的,或许不是真的。
- 万维刚老师在专栏文章里推荐了“全覆盖级读书”,认为全覆盖级读书能修炼我们的认知度。他感觉“人类其实没有多少知识”。以上是一个事实断言,对于事实断言,你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相信它?”
- 要问的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断言需不需要证据来支撑?”如果没有证据支撑,那就是一个孤立断言。如果有证据支撑,那第三个问题就要问“证据效力如何?”。
- 断言是事实还是观点,就取决于相关证据的现存状态。对大部分断言而言,如果不说绝对的话,是很难去证明它们是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与其问它们是不是真的,不如问它们是否可靠。
- 一个断言支撑它的证据数量越多,质量越高,我们就可以更信赖它,这才可以称之为事实。事实的本质是多多少少它可能是真的。
- 证据是立论者告知的明确信息,用来支撑或证明一个事实断言的可靠性。证据的质量主要取决于证据的类型。
- 直觉依靠的是“常识判断力”,“预感”,“第六感”,是相信自己对某事有直接的洞察力,但却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出理由。直觉最大的问题是在于它的“私密性”,别人无法判断是否可靠。不是说直觉就是不可靠的,直觉有时候可靠,只是无法解释。与其否定直觉的价值,不如去找找还有没有其他类型的证据来支撑依赖直觉产生的断言。
- “我认识有个人……”,“以我的经验……”这都属于个人经历。个人经验,哪怕是个人经历总和,也不足以构成一个有代表性的经历样本,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谬误。个人经历作为证据,就需要小心。
- 典型案例具体生动而又情节感人,诉诸情感,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往往很有说服力。典型案例与个人经历一样,作为证据就需要小心。典型案例有用之处是让抽象的数据呈现人性化的一面。
- 当事人的证言可能具有选择性,参杂有个人利益,省略了评判标准以及一些人为因素都会干扰其作为证据的可信度。
- 专家也会犯错,看专家意见时,我们要问“所谈论的这个主题,这个专家是否拥有专长训练或特别的知识?他所处的地位是否使其有特别好的渠道获取相关事实?”专家也会受到个人利益、偏见等等的影响,也需要谨慎判断将专家意见作为证据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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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之心,事上琢磨。
切身体察,举一反三。
爱读书,也爱治病;
既医身,也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