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周遭的人对我满意而已。为了搏得他人的称许与微笑,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
走到途中才忽然发现,我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席慕蓉 《独白》
突然间脑海里崩吹这段话,让我久久难以入睡,刚刚酒桌的那段画面不停地在眼前反复播映,那句评价在我心里仿佛存在了好久好久。我想这些话一直搁置了很长很长时间了,终于可以彼此面对面爽快的说出来了,这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我一直觉得我们人看书,受教育,学习的精度是很低的,大多数情况下,读完了数十本书,才会有那么三五段箴言最终收获沉淀在灵魂里。我想这就是多数人都想要读四大名著经典文学了。因为那些名著与经典的精度比大多数书的精度高得多的多,可能某一本名著或者是经典里面写的人生,是绝大部分人的生活写照,对主人公的文字产生了共鸣。我坚信这些都是精华。但也正因如此,这些书和著作都难读,难懂,让我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望而却步。
我不是喜欢喝鸡汤的人,尤其是你先干为敬的鸡汤。可是我又是一个很奇怪的生物,毕竟双面人需要有不同的人格。所以我时不时的让自己的味蕾保有鸡汤味道,这样我才能继续勇敢的走下去。我一直以来都不是一个乐观的人,骨子里敏感又忧郁,时不时的想象着自己撑不住被送进精神病院里或者跳楼自杀。我羡慕过很多人,也想成为过很多人,羡慕各种各样的人的活法,却唯独不想做自己,不喜欢自己的很多东西,例如悲观,糟糕的沟通,慵懒的生活观,总是犹豫不决让自己摇摆不定等等...正因为如此,我明白了复制粘贴的黄粱美梦还是少做一些,毕竟你的内存量不够,所复制的信息无法粘贴到自己的人生中来。
我算是专一的人,喜欢篮球喜欢麦迪,不管是你问天借35秒还是马刺替补席末端挥舞毛巾,我喜爱的球员就是你。对你,我没有丝毫抵抗力。从04年的鸳鸯配色Tmac3开始,我变身成了一个收集狂。当Tmac3推出复古版时,我再次买了情怀。在异样的眼光与评论下,我依旧很开心,因为我知道它能够给我带来快乐,一种他人不懂的快乐。
这些年我慢慢感悟到:人嘛,多数见不得像圣母一般的人物。总喜欢用自己的心思去揣测别人的想法,站着自己的角度去看待他人的事情。我阅历还浅,读过的书也太少。既未行万里路去闯荡过“江湖”,也无法跟谁讨论人性云云和解图世间事。可能这24年里,我唯一懂得的唯有尊重二字。
人各有志,一路向东抑或一路向西。不懂就不要指指点点指手画脚。你有你的价值观,你觉得怎样怎样就是最好的,他人的认知不如你深刻。其实大可不必。与敝帚自珍相比,随意批判别人的价值观可能更让人难以接受。细想来,世间之事,谁能比谁看的更透?不过皆是凡夫俗子,又何必以五十步笑百步呢?自己顾好自己的生活,同样别人也自顾自的活,这就是我心中“尊重”的含义。
想来,人,生而孤独,死亦孤独。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心情,只能一个人去体会。有些东西,是可以边走边忘的。之所以会心累,就是常常徘徊在坚持和放弃之间,举棋不定。其实重要的不是你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
当有了清晰的目标和方向的时候,疲惫的只是赶路匆忙的脚而已,而不是那一颗向往远方的心。
我不擅长写情感类的文章,但也特别能胡写一些概念模糊的没有主题的随笔。最后,还是说一下我想表达的意思:
曾几何时,想要成为自己眼中的别人,殊不知一直以来我一心想成为的,是我自己。虽然我不太喜欢现在这个浑身缺点,有些丧气的自己。但这又如何,人生的道路上还有那么多的美好和不美好等着我去与它偶遇。让时间把自己一遍一遍擦拭。直到有一天恍然发现,这世界这么大,却只有一个这样的我,无可代替,既不能复制更无法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