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能要回来吗

    前任会计已经离职大半年了,新任会计核对账务,发现有一位离职员工小B的个人账户和对公账户混淆了,合计有4万多,按照对账结果,小B要还回来,现任会计联系了小B,小B不接受,说走的时候都交接清楚了,不欠公司钱了,当时小B是董办秘书,董办的接待之类的工作都由他安排,手上有暂支的5万作为流动资金。

纠扯了很久,小B目前就职公司老板都认识,通过公司老板去和小B谈,小B拒绝对账,

财务犯了这种错,需要赔钱吗,前任会计也离职了,找谁赔啊,财务主管陪吗?

大家看看,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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