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一本奇书——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11岁之前马尔克斯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童年的这一段经历成为了他日后多部作品的创作源泉。他的代表作除了《百年孤独》,还有《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和《迷宫中的将军》(1988)等等。
《百年孤独》创作于1965年。1967年小说出版后被誉为杰作,短时间内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享誉全球,一直到今天都是现象级的畅销书。
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时瑞典皇家学院为其颁发的授奖词是这么说的——
“他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马孔多的世界,那个由他虚构出来的小镇。自五十年代末,他的小说就把我们领进了这个奇特的地方。那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神游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以新闻报道般的准确性再现出来。”
《纽约时报》评价说,它是——
“继《创世记》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简而言之,《百年孤独》非常值得一读。
但,它又是一本非常难读的书,非常之“劝退”。
据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西方文艺界公认的“最难读小说”三巨头之一。(其他两部分别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
许多读者兴致勃勃地打开这部经典名著,决心挑战自我,结果读不了几页就被“劝退”了,甚至对自己的阅读能力与文学品味产生怀疑。
说实话,我在开始读《百年孤独》的时候也抱着“啃硬骨头”的决心,并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想着要是实在读不下去咱也就不难为自己,放弃算了。没想到硬着头皮读下去,竟然越读越“丝滑”,被跌宕起伏故事情节吸引,慢慢沉浸其中,也算是有一点点体会到了这部著作的伟大之处。
今天我给大家分析《百年孤独》中的阅读难点,逐个击破,相信你也会喜欢上这部著作的。
阅读难点一:情节太密,前读后忘
《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马孔多的虚构小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
全书近三十万字,内容庞杂,情节的密度大,疏密结合,既有粗略的勾勒,又有细腻的描述,巧妙地融合了想象与现实,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进展非常快而又流淌得很自然,令人眼花缭乱。
再加上作者独特的叙事风格,在叙述时打破了常规的单纯线性叙事,这无疑又增加了阅读难度。
比如《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看似平平无奇,但却非常重要。按马尔克斯自己的说法,《百年孤独》他构思了15年,但一直不知如何写第一句话。他称“有时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
这一句话已不仅是展开小说的一个初始的情节,而且容纳了现在(正在讲故事的当下)、过去(“那个遥远的下午”)、未来(“多年以后”)三个维度。 叙述者不是单纯站在时间的终点开始讲述,也不是站在时间的起点来讲述。而是一种“既可以顾后,又能瞻前的循环往返的叙事形式”。这种叙述方式在《百年孤独》里多次出现,一不小心就看得人云里雾里。
但如果你能沉下心,仔细去体会,就会发现这样的开头,只短短一句话就奠定了整个故事苍凉和深沉的基调,让人忍不住好奇,想要继续读下去。
据说这样的一种讲故事方式使我们国内的很多作家都大受影响。
比如,中国作家里,莫言是被公认学马尔克斯最像的。
莫言说他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时被震撼了——
“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我为什么不早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呢?”
他自己也说,写《红高粱》时,开篇第一句话写来写去都像是《百年孤独》那个著名的开头——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
最近,我也是刚读完莫言的著作《生死疲劳》,发现这部著作的结局也是《百年孤独》式的结局。
阅读难点二:人名重复,人物混淆
中国人读外国小说的一大障碍就是外国的人名。比如,读俄国作家的小说就很为人名头大,人物名字本来就很长,一个人还有昵称有简称有小名,读了半天,也很难弄清楚谁是谁!
《百年孤独》正好相反,家族七代人,名字竟然还一代一代继承,男性要么叫阿尔卡蒂奥,要么叫奥雷里亚诺;女性要么叫阿玛兰妲,要么叫蕾梅黛丝。更要命的是拥有相同名字的人性格、经历都有一定的相似性。
用书中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来说——
她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但如果只是这样写,又未免过于无趣,所以,作者也安排了“例外”——
唯一无法归类的特例是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
他俩是家族的第四代,因为是双胞胎,长相酷似,小时候经常玩互换身份的恶作剧,也许某一次游戏时永远交换了身份。
到两人去世后,棺材抬出门时被弄混了,各自下葬在对方的坟墓里,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作者这样执着于将人物的姓名在家族一代一代人中轮回,也是有意为之。同名的人物拥有了相似的性格,好像整个家族每一个人在孤独的跋涉中都自觉不自觉踏入同一条河流,陷入同一个泥潭,时间仿佛在原地转圈,给整个故事增添了宿命和轮回的厚重感。
其实,要解决这一阅读难点也很简单,一张人物关系图就解决问题了。大家可以自行绘制或者像我一样直接在网上打印了一张现成的,读起来就容易多了。
阅读难点三:神神叨叨,不知所云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它描绘的是马孔多的日常生活,但又夹杂着许多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魔幻元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初次看让人感觉不知所云。
特别是,刚开始读时,我就很不理解,这些主要人物都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家族中,为什么是“百年的孤独”呢?故事的内核孤独体现在哪里呢?
随着故事的展开,人物命运的最终走向逐步揭示,才明白,作者通过宏大的叙事,其实就是为了说清除孤独这一人类永恒的主题。这样一个大家族,表面上看起来热热闹闹,但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都在以自己的努力对抗孤独,当然最终可能是徒劳的。
有人追求权力,发动战争却发现了战争的虚无,想停止战争却发现“结束一场战争比发动它艰难得多”;
有人嫉妒姐姐得到所爱之人,想尽一切方法阻止婚礼,结果误伤他人,终身悔恨;
有人拥有绝世容颜却始终不谙世事,飞升离世;
有人追求金钱,以为繁华永在,一场四年的大雨,繁华渐渐腐朽;
……
轰轰烈烈的大家族,历经繁华,到最后由盛转衰,家族最后一代人被蚂蚁吃掉,马孔多小镇也被飓风卷走。
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读完掩卷,竟有种“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恍惚之感。
就像书中所写——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
剩下的只有无尽的孤独。
读到后面我越来越感觉,《百年孤独》与我非常喜欢的另一部伟大著作《红楼梦》是那么的像。
虽然马尔克斯与曹雪芹生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国度,可是他们笔下故事的内核是那么的类似。这也算是一种伟大的共鸣吗?
他们笔下的世界虽然都是“假亦真时真亦假”,但你总感觉那些人物,那些情节都是真实存在的吧。作者是不是只是原模原样地把他们描绘出来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吸引人呢?
栩栩如生的人物,无人看懂的预言,宿命的轮回,繁华过后的毁灭,现实与魔幻的交织;看似平淡的日常生活里又隐藏了许多玄机,“假语村言”里又隐藏了多少对现实的控诉……
如果你喜欢《红楼梦》,那么《百年孤独》更不能错过了。
如果有兴趣你也可以读一读马尔克斯的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就会看到马孔多小镇种种神奇人物和故事的原型,也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