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教育孩子,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及时向家长报告。
有很多孩子在被殴打/强行索取财物/其他侵害之后,不敢向家长反映,往往使得家长(包括老师),无法及时在第一时间介入。
这一方面失去了保存证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当家长得知时,孩子往往已经受到很大的精神伤害,难以弥补。
2、要教育孩子,避开可能的危险,其中包括不当的场所/不当的交友。
家长应当关心孩子的交友状况,及时了解孩子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样的事情等等,并对孩子的交友提出建议。
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不可以成绩作为交友的第一标准。
此外,家长应当与孩子的好友的家长保持联系,以更加准确、及时地掌握孩子的情况。有些事情,孩子不好意思与自己的家长说,但是却会愿意与家长说其他同学的事情。
不当的场所,当然包括那些少儿不宜的社会场所,同时也包括那些校内外那些人烟稀少,容易被侵害的地方。
应当教导孩子,如非必要,不要轻易涉足那些地方;如果被其他人无理由地叫去那类的地方时,应当提高警惕。
3、当侵害发生时,及时与老师、学校、侵害者的家长进行沟通,应当抱持“解决问题”的态度,而不是以索赔/指责对方为目的。
我们不得不假设,大多数学校、老师是负责任的,大多数家长也是想好好教育自己子女的。因此,沟通是有利于解决问题的。
但是,如果以过于指责对方,一方面会使得对方不高兴,另外一方面,侵害者也可能因为收到过大的压力而产生报复心理。
总之,只要侵害不严重,最好不要激化矛盾。
4、保留证据,诉诸公权力(公安、司法)
如果是轻微的侵害,在除了沟通之外,家长也应当将情况记录——即使无法作为证据,至少也可以作为参考。
如果是严重的侵害,尤其是被殴打致轻伤或以上、抢夺财物、严重的人格侮辱、强奸/性侵等,应当及时设法保存证据。
身体受伤的伤情鉴定,事发地的监控录像,旁观者的证言等,都应当尽快确保。连续的轻微侵害,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也应当采取同样措施。
保留证据后,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向学校报告、报警、或提起诉讼。
5、教导孩子正确地面对侵害
让孩子不要将轻微的辱骂、歧视、孤立等行为看得过于严重。
让孩子有胆量反驳对方的不合理要求——例如索要财物、指使跑腿等行为。
让孩子在受到殴打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头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
6、在孩子受到侵害之后,进行心理辅导,视情况寻找专业的心理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