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周五,天气晴,阳光明媚。
懒懒地起床,匆匆地出门,阳光来的刚刚好。还没来得及享受这阳光,便手忙脚乱地跨入公司玻璃门的温室里,此时,正好9点整。
整个上午,便是开会。年会的气息还没散去。老板在会议室里朦朦胧胧的声音,模糊了我的双眼。坐在对面的同事,在我眼里,也变得模糊不清。此刻眼睛犯困的我,脑子里都是我睡着了突然发抖,或是不小心倒地的滑稽场面。这大概也是我硬撑下来的理由,我也是要脸的。
开会,多么可怕。听着听着,就想做梦了,但别做梦了。不然下一秒,老板亲自打醒你的时候就是你被踹的时候。虽然,我也想走,但我还是要脸的。
周五,是个能实现美好期待的日子。就像小王子见到狐狸之前,如果明天就是周末,我从早上上班开始就已经感觉开心了。
你看,中午虽然也不曾闲着,但看着从室外投射进来的满满阳光,连那些散落的纸张,都是光的艺术品。那些潦草的字,也好像有了书法家的气质。
草稿纸上,那几个字突然渐渐清晰起来,“同学,你的字好好看,能跟你做笔友吗?”规整的字样,在一张密密麻麻的草书体中显得那么突兀,就像此时毫不吝啬的阳光,温暖地有些可爱。
我依稀记得,初中那位还没见过面的笔友。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他叫什么,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也不知道他是哪个班,唯一知道的是同年级的。因为那是一次年级月考,每个班的考试座位都不在本班,而是随机分配到其他班级里。我不小心把自己的草稿本留在我座位的抽屉里,那位素未谋面的朋友刚好坐在了我的位子,刚好还发现了它,密密麻麻的都是我演算数学的草稿,我喜欢数学,也喜欢演算。我也只有在演算数学时,我的字再也不是蚂蚁字了,瞬间被放大了。看着我的纸上,潇洒自如的数字符号,那个时刻的我,是投入的,是没有拘束的。
其实我的字,很不起眼。不算丑,也不算好看。也只有那位可爱的笔友,他似乎能看透,也只有他懂我。
我开始喜欢阳光了……
入睡前,我把窗帘放出了一丝缝隙,我等待第二天,被阳光唤醒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