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英雄主义遐想

虚构故事 


  今天,我们班第一次开始晚自习,老师带队到楼下时,我就先暂时脱离了队伍,去学校专门准备的停放处取了自行车。

  刚刚在自习课上忙里偷闲地问了下同学时间,得知已过八点。确实,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形容了,我险些把旁边的自行车碰到。经老师建议,我两天前专程去原来买自行车的地方配了个灯,见天这么黑,便把它打开了。班级的队伍已经把我落在后面许多了,我在后面边赶边推着自行车,突然回想起灯的另一个功能:长按开关可以鸣笛。

  继续推行着车子,同学与老师告完别,陆陆续续出了校门,我由于自行车体积大,还是被甩在后面,不过,最后是谁走在前面可不一定。

  终于出了校门,我被准许上车骑行,现在除了也用骑自行车代步的同学,再无二者赶在我前边。不,还有些尽责的家长,这个时间点还过来专程接他们的子女们。

  到十字路口,再往前就到了闲田路,可以回家了,这条路叫作龙腾南路,我们学校在这。

  我留意这个十字路口旁边的人行道是如此黑,没有路灯,若不是我有手电筒,难以看清赶路同学的脸。

  是她,这个同学外貌并不出众,但我有些欣赏她的气质。她竟然是走路回去的,难道住的近吗?按她的行径路线,我实在找不到什么小区,那为什么也不骑自行车呢?

  太黑了,黑到我大约过了一分钟才反应,她已经被前方埋伏好的社会青年劫持了,我明白鲁莽地前去是无用的,我往后看去,试图吸引同学们的注意,没有用,他们一部分没有察觉,另一部分趁绿灯早已继续出发了。

  我按响了好几十分贝的喇叭,他们或许因做贼心虚,结伴而逃。

  “诶,一起走吧。”我下了车。

  “不顺路吧。”她没有第一时间答应。

  “他们就是从那边来的,你还敢一个走吗?”

  “这样,先去我家,在和你爸妈联系,怎么样?”

  套用一段简单的话术,对于我部分的同龄人还是管用的。

  她没有原路行进,也没有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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