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新华书店挑了一本今年刚出的万年历,出门右拐遇见了一个初中同学,我只记得他和我同姓,却忘了他的全名。其实能记住他的姓,也不全是因为我和他一个姓,而是我初三的某个晚自习,津津有味的翻着用第二天早餐钱换来的书时,尿意凸现。转过身去了趟厕所,回来书不见了。自此这个事成了我整个学期的一股执念,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下来发生的故事,奈何书确实在我上厕所的间隙“消失了”。
直到毕业前收拾桌兜时,那本卷着扉页的小说漫不经心的从他的课桌兜里掉落在地上,为什么是漫不经心的掉出来,那是因为他又装作漫不经心的捡了起来,在这个动作完成期间他泛着眼白瞄了我三次。
我知道这一定就是我丢的那本,我逼问他这本书的归属,他一再肯定这的确是他的,在我的质疑声中,他背出了这本书的剧情,而我确实背不出来。
我释怀了,我承认这和我不知道这本书的后续剧情有很大关系。当然这种释怀和间接的知道这本书的剧情也脱不了干系。
毕业后我们再没遇见过,直到今天,他再次俏生生的站在了我的面前,俏生生这个词用在这确实恶心,但我看到他手上的书时,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这让我生出一种他很灵动,好看的错觉。
“母猪的产后护理?你现在在学养猪吗?”我很疑惑。
嗯,去年猪价挺好的,我在老家养了几头。他的眼神和身形都有点躲闪。
你呢?买的什么书?他想在我手里的书上找回点自信。
“黄历”我摊开手。
是准备干点大事?瞧瞧好日子?他有点失落。
“还行吧,瞎看。”我的坦然反倒让他很不自在。
“走了,老同学,有空见。”他转身就走,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我又一次释怀,这次是真的。
拿起一本书和放下一本书,动作是一样的,但生活考的永远都是你手上那本不得不拿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