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38天《告子下 凡十六章》
12.1
原文阅读
12.1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则不得食,则将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字词注释
[1] 任:周初诸侯国名,故地在今山东济宁。屋庐子:孟子的弟子,名连。
[2] 亲迎:古代婚姻制度“六礼”之一,新郎必须亲迎新娘。
[3] 揣:衡量。
[4] 岑楼:尖顶的高楼。
[5] 一钩金:意谓一丁点金子。
[6] 翅:通“啻”,仅,只。
[7] 紾(zhěn):扭转。
[8] 处子:处女。
译文参考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仪和食物哪个重要?”
屋庐子说:“礼仪重要。”
那人又问:“娶妻和礼仪哪个重要?”
屋庐子说:“礼仪重要。”
又问:“如果依据礼仪去谋食,就会饿死,而不依据礼仪谋食,就能得到食物,还一定要依据礼仪吗?如果依据礼仪亲迎新娘,就不能娶妻,而不依据礼仪亲迎新娘,就能娶妻,还一定要去亲迎吗?”
屋庐子回答不了,第二天去邹把这件事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难的呢?如果不将底端对齐,而只比较顶端,那么一寸高的木头也可能让它比高楼还高。我们说金子比羽毛重,难道指的是一钩金子比一车羽毛还要重吗?拿食物的重要方面与礼仪的轻微方面相比较,何止是食物更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与礼仪的轻微方面相比较,何止是娶妻更重要?你去回答他说:‘扭断哥哥的手臂去抢他的食物,就能得到吃的;不扭断他的手臂就得不到吃的,你会去扭吗?爬过东家的院墙去搂抱他家的少女,就能得到妻子;如果不去搂抱就得不到妻子,你会去搂抱吗?’”
核心内容解读
本段对话记载了一场精妙的哲学交锋,孟子的“礼食之辩”。任国一人向孟子弟子屋庐子发问,抛出了一个两难困境:若守礼则饿死,违礼则得食,还必须守礼吗?若行亲迎之礼则失妻,不行反可得妻,还必须行礼吗?屋庐子哑口无言,求教于孟子。孟子的回应,不仅化解了当时的困局,更穿越千年,为我们今天在面对原则与现实冲突时,提供了一套非常深刻的思维范式。
先来看一下困境的表象。任人的问题,初看无懈可击。他将儒家所推崇的“礼”这一抽象道德原则,与人类最基础、最强烈的生理需求——“食”与“色”置于绝对对立的两端。其潜台词是:当生存与道德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道德理应退让。这种诘问方式,至今仍是我们社会舆论中常见的陷阱:用极端个案去否定普世价值。
屋庐子的困境在于,他固守“礼为根本”的教条,却未能洞察提问者已在逻辑上设置了埋伏。他试图在“原则”与“生存”之间做单选题,而这本身就是一个谬误的起点。
再来看孟子的破局。孟子的高明在于他并未就事论事,而是直指对方逻辑的根源性错误,洞察了“本末”与“轻重”的辩证法则。
第一,他指出这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 不衡量基础是否一致,只去比较顶端的高低,这是荒谬的。他将此比喻为“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如果把一寸厚的木块放在高楼顶端,它自然比楼顶还高,但这种比较有何意义?任人正是玩了这样的花招:他将“礼”的整体价值体系(本),与它在某个特定情境下的表现形式(末)混为一谈,然后拿去与关乎生死存亡的终极问题(食、色之重者)相比较。
第二,他强调比较必须在同等量级上进行。 孟子以精妙的类比反问:“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金子比羽毛重,难道是说一个小金钩比一整车羽毛还重吗?显然不是。同理,我们说“礼重”,是指在价值秩序的宏观层面,道德原则高于生理欲望。但若具体到“礼仪中某个细微环节”与“饿死”相比,那自然是生存更重要。孟子坦然承认了这种情境下的权变之必要,但这丝毫动摇不了“礼”作为根本价值的崇高地位。
理论驳斥之后,孟子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两个归谬法的例子,将任人逻辑推导至其必然的荒谬结局,从而完成了绝地反击。他让屋庐子这样回去应答:扭伤哥哥的胳膊抢他的食物才能活命,你会这么做吗?翻墙强行凌辱邻家少女才能娶到妻子,你会这么做吗?
这两个反问,瞬间击穿了所有虚伪的狡辩。它们将“违礼”的抽象后果,具象化为对基本人伦与社会秩序的野蛮践踏。答案不言自明:任何人,只要尚存一丝文明社会的良知,都不会选择肯定答案。这深刻地揭示出,“礼”并非可有可无的装饰,而是护卫人性尊严、维系社会存在的底线。一旦为了目的而放弃这道底线,人将与禽兽无异,所得的“食”与“妻”也失去了在人类文明中的意义。
孟子的这场“礼食之辩”,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儒家的“经权”智慧。 “礼重”是“经”,是不变的基本原则,它确立了社会的价值坐标。具体情境下的权衡是“权”,是面对复杂现实时的灵活变通。
我们今天的许多争论,本质仍是“礼食之辩”的现代翻版。 “为富不仁”与“为仁不富”的争论? 孟子会告诉我们,批判的不是财富本身,而是获取财富的手段是否违背了“仁”这一根本,是否“紾兄之臂而夺之食”。 “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孰轻孰重? 这正是一种“本”与“末”的考量。长期来看,坚守程序正义(礼)是维护社会公平(本)的基石;但若在极端个案中(如为救命而轻微违规),人们会理解对程序(末)的权变,但这绝不能否定程序正义本身的根本价值。
可以看出,任人的问题是一个精致的思维陷阱。而孟子的解答,则是一把犀利的逻辑手术刀,它剖开了表象,直达本质:真正的智慧,不在于僵硬地死守教条,也不在于功利地否定原则,而在于清醒地分辨何者为“本”、何者为“末”,在坚守根本价值的前提下,智慧地处理世间万变的复杂情境。 这提醒我们,在任何时代,当面临价值抉择时,都应警惕那种将问题简单二元对立、逼迫我们在底线与利益之间做选择的论调。因为守护那条看似无形的“线”,恰恰是守护我们之所以为人的全部意义所在。
背景知识介绍
性善论的基本原则(六)(节选)
四、知之必行
性善论主张良心本心是道德的基础,所以良心本心在孟子已经具有了道德本体的意义,这种道德本体可以叫做“本心本体”。既然是道德本体,那么必然有所发用,表现在知行关系上,就是知之必行。具体来说,这一思想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本心本体属于内,而必发于外;属于知,而必见于行;属于己,而必至于人;属于心,而应施于政。
属于内,而必发于外: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13.21)君子之性,仁义礼智根于心中,却能表现于面部、肩背与四肢,不用言语,一见即知有大人之象,一望即晓有君子之貌。
《离娄上》更具体地讲到了这个问题: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孟子》7.15)是不是按良心本心做事,是不是做到了诚,自己心里明白,一点瞒它不得。外人做得好不好,也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为什么“胸中正,则眸子瞭焉”呢?因为无愧于心,身上就有正气,眼睛就会明亮。为什么“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呢?因为心中有愧,眼睛想明亮也明亮不起来。这就说明良心本心虽然是内在的,但也必然表现于外。过去常有学者批评孟子此章有神秘成分,其实那只是从书本出发,如果从生活实际出发,就会知道,通过眼神观察别人的内心世界,几乎是生活常识。孟子不过长于观察,善于体会,把它实际记录下来而已,何神秘之有?
属于知,而必见于行: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孟子》13.16)圣人与常人原本相差无几,后来之所以有天壤之别,只在于圣人听到了善言,见到了善行,就去学习,就去推行。本心本体活活泼泼,当体呈露,不是死寂之物,遇事毋须劳神费力,自然会告诉你如何去做,如何去行。而且本心本体有强大的鞭策力量,迫使你非要按它的命令去做不行。性善论的这个特点本身就决定了,本心本体与实际践行只是一步之转,决无万里鸿沟。后儒所说知行合一,全是由此而来的。
属于己,而必至于人: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13.9)士有失意与得志之别。失意时,独善其身,修身于世,成为世人学习的模范;得志时,兼善天下,惠泽百姓平民。本心本体并不那么枯板,不是只拘滞于内心,而是充满活力,生机勃勃,不管是失意还是得志,只要坚守住本心本体,就会对外人有一定的影响,产生一定的作用。
属于心,而应施于政:《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1.7)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1.7)人有仁心仁闻,怜悯禽兽,免其一死,依此顺理成章,也应该施行仁政,功及百姓。这就是孟子说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于掌上”(《孟子》3.6)。不行仁政,不是没有力量,而是于此不用心力。为此孟子猛烈抨击霸道,鼓吹仁政,抨击征战夺地,鼓吹推恩及人。
以上四点,一言以蔽之,即是知之必行。知之必行的“必”字,既指必然,又指必须。指必然,是说本心本体包容不住,必然表现于外,故有其体必然有其用。指必须,是说道德之知必须见之于行才为真道德,故有其知必须有其行。本心本体是智慧、是思想,但它不只停留在内心,而要同时行之于外。只有知行紧密结合,中间不隔一层,才能成为圣贤,成为大人。这既是性善论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性善论的一大特色。
(完)
参考资料
《孟子性善论研究(再修订版)》,杨泽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2月
《孟子通释》,李景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
《孟子新注新譯》,杨逢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