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一定事先知道,司机是喝了酒的,她的做法全是为了别人,怕酒醉的司机撞了无辜,所以只是轻轻的侧身,就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之所以叫她小短,大概是因为她总是穿一件九分裤,裤子和鞋子之间总有一截短短的距离。第一次见她,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日,我骑车走在马路的一边,她正从另一边穿行而过,上身一件草绿色的羽绒服,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的,看上去很厚,显出了她的纤细。下面穿了一件蓝色的牛仔裤,略微有些发白,是买来就这样,还是洗的多了才如此,不得而知。在这两件衣服的映衬下,她脚底的圆头小白鞋,就尤为显眼。而裤子与鞋子之间,搭着一双黄色袜子。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身上的色彩多过三种,就会显得混乱,可是在她的身上,我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只是感到了鲜艳与明亮。如瀑布般泄下来的乌黑长发披在背上,更为她增添了独特的女性魅力。
驶过她的时候,我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确是一个可人意的美人。戴着耳机,慢慢的向路边的公交站走去。不知道是在听歌,还是学习什么。我们的第一次邂逅,就这么匆匆一闪而过。她大概是新来的吧,我这样想着,加速驶向了公司。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与众不同的人,见过一次之后,不由的就会留下深刻印象,让你想再次见到,甚至不由得想要亲近。能言善辩的人,你会被他们的语言所折服,心思缜密的人,你会为他们的逻辑所倾倒,美丽漂亮的人,你会为她们的美好所沉醉。而她,大概是属于那种干干净净的美人儿,见过之后,你就会问自己,这样的世界里,怎么会生出如此干净纯粹的人来呢?
然而,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没有认识过这样一个人,这样就不会在见识过她的美好之后,又面对她的凋零。
我是一个电脑修理工,因而得以结识很多人,她也是其中之一。第一次到她的住所,是在金香园二期,紧邻我所在的小区。她与姐姐姐夫住在一起。那是一个温馨的三居室,不知道什么原因,家里总是散发出淡淡的奶香味。电脑本身没什么问题,除尘后插拔内存条就正常开了机。我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除了进门时与男主人简单的寒暄外,甚至连第三句话也没说。
之后的几次碰面,也都发生在上班的路上,可能算不上是碰面,因为每次看到的除了她的背影,就是公交站边的侧身,直到那一天。
那是另一个无聊的周末,晨起早餐后,一个陌生的电话接了进来,是个女孩儿,如往常一样,让我过去修理电脑。而位置,正是她家,那个地方我记得清楚。我想电话那头的,大概就是她。果然,开门的时候,她穿了一套米黄色的睡衣,上面有些白色的点缀,许是刚起的缘故,有些慵懒,说话柔柔脆脆的,煞是好听。从她的话里知道,大概是姐姐姐夫回了老家,一个人百无聊赖,想着窝在被里追剧,可电脑偏偏出了问题。如上次般的,我快速的排查了一遍,仍是内存条的问题,大概是金手指接触不良导致的无法开机。由于是半路而来,所以没带更换的内存条,为了方便稍后的往来,我们彼此留了微信。而这,大概就是我们的开头。
二
人们把自己隐藏在平凡的日子里,隐藏在芸芸众生中,因此而有了社会性,有了人性;直到某一刻,可能是酒醉后,可能是旷野里,可能是生死间,那些最原始的欲望出现时,才发现,他们仍是动物,喜欢做那些原始而又野蛮的事情。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写下了这样的话,因此当我两相对而坐的时候,她是感到如此的惊讶。“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她说,然后站起来,走到镜子前,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但说的话却很对。”我想说点什么应和她一下,但又似乎无话可说。
我两没有任何交集,虽然彼此留过了微信。就像普通的商贩与顾客,没了交易,很难让他们产生别的交集,而电脑显然不是需要经常修理的。直到一个傍晚,那也是平凡日子里极为普通的时候。下班后,我骑着小黄,沿着往来无数次的公路,慢慢的往家里走。显然,回家的人不止我一个,于是在某一段特定的路上,可供行人和自行车用的路,就变了窄窄的一条,而她恰好就在这点空间里。我也下了车,跟在后面,等着下一段宽些的路。转弯的时候,我超了过去,如第一次般的,回头看了她,而她也正在看我。“你好”,她微微一笑,和我打了招呼。“你好”,撇了一句应付,我赶紧离去,仿佛偷东西被人抓了现行。而这,也是我们唯一一次下班路上的会面。
奇怪的是,从那以后借由微信,她会不时的给我点赞,慢慢的有了一些简单的联系。当然,这也不足以证明我们是多好的朋友,更不足以使她邀请我到家做客。但此刻,我确实就在她家,家里只她一人。所以,我有些迷惑。然而,与如此美好的人物待在一起,终究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所以,我又打起精神来,想一会儿心事,看一会儿她。
就这样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是看出了什么,还是没看出什么,她又慢慢的坐了回来。
突然间,我觉得有些尴尬,而这尴尬多由无聊而来。我们之间的关系,甚至连一起聊天还有些难。她也察觉了我的不自然,于是提议去看电影。她看的那么认真,连电影结束了,都还在看。于是我们看了下一场、下下场……。
从影院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朦朦的发了白,因为有雾的关系,显得有些暗淡。我叫了一辆快车,等车间隙,她问我是否与人同住,她问的自然,以至于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于是我像那个傍晚一样,撇了一句应付。车子来的很快,她大概是累了,斜靠在车窗边,闭了眼休息。
回到她家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雾却没有全散去。上厕所的间隙,我仍在想:这一晚,我到底在做什么?显然,这是徒劳的,于是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去。然而,当我把目光移到她身上的时候,却无法再移开。她正背对着我,定定的站着,丝缕不着;听着了动静,就把身子转过来,绽放了笑颜。那是一幅怎样的画面啊,时至今日,我仍没有一点勇气再去回想。感觉好像突然被人砸了一锤,死在了当场,却仍站在那里。“我可是有对象的哦,你不能再来勾引我了。”有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是窒息了的,可是仍听到了些什么,也看到了那朵笑晏上挂着的露珠。
三
如果那天我没去上班该有多好!如果我没有去,那就好了!她彷佛是在等我,等我看她,等着为我而死。是了,我不是为了醉酒的司机烦,不是为了围观的人而恼,也不是为她死在我眼前而闷。可是,她为什么总在我面前过马路,为什么过去后又要侧身回来,为什么在侧身时还要回头来看我?
真是一个残忍的女人!
四
亲爱的刘: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死了吧。对不起,我偷偷跟着你走过,也知道了你的家,你根本就是一个人住,对不对?
这段日子里,你肯定很不好过,我知道,这多半是我造成的。其实,我也过的不好。因为,我身边同时有两个人,一个糊涂的恋人,一个温柔的禽兽。
五月微凉的夜晚,一个糊涂蛋儿拉我出去,说了很多发疯的话,可是这些疯话彷佛有魔力似的,俘获了我的心。所以,从那天起,我的心就跟着他走了,一点也没留下。我好像变傻了,每天晕晕的,不知道过了些什么日子。
然而,什么东西让我醒了过来。是啊,这真是一种彻底的苏醒。
我不喜欢喝酒的人,而那晚喝了酒的那个人,足够我痛恨一辈子了!可是,又能怎样呢?他终不过是一个喝了酒的、想要女人的男人。后来我们做了很多爱,卧室、厨房、客厅,甚至卫生间里。
于是,我把身体也弄丢了。很奇怪不是吗?心在一个男人那里,身体却在另一个男人这里。就这样,我过了一段痛痛快快,又晕晕乎乎的日子。只是,这样的日子也实在难熬,伴随着幻觉:跟恋人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身体在和姐夫做爱;和姐夫做爱的时候,总觉得恋人在旁边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又不知道心和身体跑到哪里去了。
后来,就遇见了你,好像又遇见了自己。很奇怪不是吗?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来,我们有哪些相像的地方。可就是这样,那些天总想着你,好像只要你往我身边一坐,我的心和身体就都回来了。
所以,谢谢你,让我还能和自己相处一夜,让我通过你的眼,再次赞叹自己的身体。
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