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收 到褚某的来信,信中言明“如果逼得我无路可走,那 就杀几个人把此事公布天下..负责信访工作的同 志看了此信后,敏锐地感觉到事情严重,立即将信报 送院长,左兵院长立即批示:查明情况迅速处理。 褚某何许人也?一个年仅20多岁的农村小伙子、 他何以要铤而走险?话还得从头说起。1988年5月 间,褚某雇用同村农民阎某开车到市内拉菜,途中发 生交通事故,致使褚左腿粉碎性骨折,下额裂伤,缝 合10针,牙齿脱落5颗。虽经抢救治疗,褚还是落下 了残疾。他将此事诉诸祛律,经法院判决,该交通事 故的责任在阎某,阎应赔偿褚经济损失4000元。然而 被告只给付300元就不了了之。法院多次找被告,但 阎总是以自己无正式工作,无偿还能力为由不予 行。褚催款时阎还出言不逊。褚感到自己年纪轻轻腿已致残,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造成生室收 活极度困难,走路一拐一拐,找对象都成了问题, ,那感到生活对他太不公平,致使他产生了“杀几个 的同人”的念头。在绝望中,他给海淀区法院院长写了 信报上述这封信。
接到院长指示,执行人员第二天早上赶赴北京 远郊延庆县给褚某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其 情绪,请他相信法院一定会保护他的合法权益。同 时对被告人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进行了严 肃的批评教育。随后经过执行人员多方调查了解, 采取果断措施,冻结了阎家的存款。当法院把钱如 数交给褚某时,他感动地说:“我写信时,真没有 如此违章 到法院还会给我追回钱来,以至产生不应有的想 想法 我十分感谢法院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