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去羡慕别人所唱的成都,你有自己的江湖

赵雷火了。

他唱的成都真好听。


在他去《歌手》之前,我就这样觉得了。

对这首歌怎么能不熟悉呢?但原因竟不是因为我在成都上了四年大学,而是因为意外发现唱它能不跑调,于是成了我“人前献唱”的必(装)备(逼)歌曲。

直到赵雷在《歌手》上唱火了《成都》,关于这首歌关于成都的文章如雨后春笋般涌出,一夜之间刷爆了朋友圈。随手点开一读,发现对于一个在成都生活了四年的人来说,也不是没有感触。

有文章里写成都有什么好,让人爱成这样?《一首<成都>之后,赵雷是全世界的赵雷,但成都依旧是我一个人的成都》里写道:

“标准的成都话一口一个“梅花音”,把骨头都给你念酥:‘老板(bæn)儿,来三(sæn)碗(wæn)三(sæn)鲜(xuæn)面(miæn)。’”。

细细想想,成都话确实蛮好听,似乎有点怀念。

“咬合力仅次于北极熊,能把三四头狼当做坐垫万的大熊猫,在成都靠卖萌为生”。

细细瞅瞅,大熊猫圆不隆冬的模样确实惹人爱。


回看赵雷的演唱视频时,发现当真唱哭了底下好多人,说真的,我也跟着默默湿了眼眶。

但倒不如说,我更多的是感动于台上他的歌声,感动于他的真诚,感动于台下他们的感动。


或许说出来令人难以置信,由这首歌引发的触动,甚至比这个城市本身带给我的回忆更多。

倒不是说这个城市不好,而是因为,身在成都的那几年,我却经常往返于另一个城市,北京。大概也就是所谓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吧,哈哈。

说到北京,这也是一个容易引起话题的城市。但和人们对成都安逸生活出奇一致的向往不同,一提到北京,避免不了负面的声音涌现。空气不好,竞争激烈,房价太高。

而对于当年的我来说,当我埋怨成都总是阴雨天见不着阳光,去北京却老遇上艳阳天时,却对北京产生了异样的好感。更重要的是,我在那里,遇到过喜欢的人,留下过自己的故事。

而或许是和成都的缘分尚浅,始终没成就一段相遇,留下难以割舍的几许回忆。

不知道因这一首《成都》,会不会有无数人接踵而至,想一起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去玉林路尽头的小酒馆儿喝喝酒。

但要我说啊,一个人留恋着一座城,大抵是因为这里有过他的故事,或他爱的人。人们总因一个人,一段往事而爱上一座城。而这座城,又哪里非要是成都呢。

岂止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一千个过客眼中还可以有一千个成都呢。

来看看朋友圈中一个成都本地妹子写道:

这首歌本来就写的是非典型成都,不否认歌曲中的意境当然是可能在成都出现的,但绝对不是主流,也不是本地人眼中的这座城市应有的味道。

成都的夜在大体上是喧嚣的,是市井的,是世俗的;成都的小巷到了夜晚充满的不是爱情与分离的忧伤迷雾,也不是手牵手走过长夜的寂静怅惘,而是混杂着麻辣味儿的油烟气和“老板儿,数签签儿”的吆喝。路灯熄灭的时候,数完签签的老板们大概才会开始准备打烊。

《老子明天不上班》才是典型的成都。

顺便向大家介绍几个成都人心中最能代表成都的人

谢帝、谭乔谭警官、背时老头儿李伯清

如果有一天他们来写一下成都,一定是最正宗的成都

当然,赵雷的成都真的很好听

我这个寒假一直在哼。


所以,何必去憧憬别人所唱的成都,不如去用心营造自己的江湖。你来这世上走一遭,总要留下点故事才好。

当然,这不妨碍我们依旧热爱民谣,爱赵雷的嗓音干净,眼神真诚。

再当然,大雷子把成都带火了,进一步带火了成都的旅游大业也是不错的。至于游客眼中的一千个成都,留待自己去评说即可。

我知道你们都喜欢熊猫,不如结尾就附赠几张图吧~



那么,你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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