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一篇文章,介绍的是家长要如何用零花钱奖励孩子做家务,养出勤劳的好孩子。不止在我国,家长喜欢把零花钱和家务捆绑销售,美国也一样。
研究显示,美国有超过80%的家长,都把零用钱和做家务绑在一起。他们认为,付钱让孩子做事,是让孩子面对真实世界的训练,付出劳动,得到报酬,天经地义。给孩子零用钱却不要求他们做家务,会让孩子变得懒惰,让他们认为得到零花钱是理所当然的。
也有部分家长对此持相反态度,他们认为做家务是家庭成员应该对家庭的付出,不应该用钱来衡量。
家长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同,不同年龄段的小朋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同。
早在1904年,布兰迪·迪士摩搜集了不同年龄阶段的英国小孩写的作文,主题是做家务该不该收钱。在9岁孩子的作文里,66%认为,做家务应该得到报酬。但13岁的孩子,只有36%会认为做家务该得到报酬。他们越来越意识到,每个人都该为家庭做贡献,要求付费会让孩子变得自私,变得一切以金钱为目的。虽然这个研究已经一百多年了,但论点依旧适用。
零花钱和做家务,到底是不是应该捆绑在一起呢?做家务,给零花钱,不做家务,扣零花钱,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实际上却没有这么简单。
01 零花钱的本质
孩子的零花钱,是能够满足孩子某些需要的钱。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零花钱能满足的需要也越来越多。
- 第一类,满足基本需要的零花钱
记得我小时候,零花钱就用来买好吃的,一天两毛钱,能买支雪糕,买包跳跳糖,买袋酸梅粉就很开心了。再大些,零花钱变多了,用途也更广了,买书皮买笔,买各种贴纸,买漂亮的笔记本。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自主管理自己的衣食住行,零花钱也有了个新的名字,叫生活费。
对孩子来说,基本需要都有哪些呢?衣食住行,日常的书籍玩具等,保障孩子基本生活需求的物品,都可以列为基本需要。孩子要买篮球,是基本需要,但孩子要买限量款的乔丹签名的篮球,就不是基本需要了。
满足孩子基本需要部分的零花钱的本质,其实还是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满足孩子基本需要的支出。只不过,父母把这部分权力让渡给了孩子。所以,零花钱并不是家庭中的额外开销,更像是左手倒右手的内部交易。
- 第二类,满足“想要”的零花钱
想要,就是非基本生活需要的东西。就像上边提到的,孩子想买限量版的乔丹签名的篮球,这就可以列为“想要”的范围。这部分物品,可以理解孩子的“奢侈品”。比如明星签名的篮球,比如第五个魔幻陀螺,第八个变形金刚等。
至于”奢侈品“的界限,就要看父母和孩子对“基本生活需要”和“想要”的区分了。这个界限,和家庭的财务状况,父母的价值观有很大的关联。比如,同样一款上千元的玩具,在年收入5万的家庭眼中,可能就属于“奢侈品”,而在年收入50万的家庭,就是满足基本需要的物品了。
满足”想要“部分的零花钱,就不算是父母必须尽到的责任了。
02 零花钱和附加条件
做家务是父母惟一能让孩子参与的劳动。用劳动换取零花钱,逻辑上似乎是无懈可击的。给零花钱附加条件,想要零花钱,那你要付出劳动,其实是凸显了父母和孩子间的不平等。
- 第一类零花钱:附加条件,性质就会改变
电视剧《情深深雨濛濛》里,陆依萍冒着大雨,穿着露脚趾头的鞋子去找陆振华拿生活费,一言不合就被鞭子抽,陆依萍狼狈的回到家,暗下决心,不再去爸爸家拿钱。
对陆振华来说,他以家长的身份分配自己的财产,赡养依萍母女俩,是他应尽的义务,他也没有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是履行的时候附加了条件,比如,让依萍柔软些,跟家里人好好说话。
依萍索要的生活费,是属于”满足基本需要的零花钱“,因为附加了额外的条件,让依萍宁愿辍学自食其力,也不愿再寄人篱下遭受白眼。
让孩子通过做家务换取零花钱,其实跟陆振华的皮鞭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父母在本该履行义务的时候附加了额外的条件。只不过依萍需要付出的可能多一些,做家务的孩子需要付出的,只是劳动,依萍还需要额外付出她的尊严。附加了条件的零花钱,性质就会发生改变。
通过做家务赚取零花钱,孩子会形成“为赚钱而做家务”的意识,孩子会给自己的每种付出都标出价格,有些价格家长是无法承受的。想象一种极端的情况,当你生病需要孩子帮你倒杯水,送你去医院,他会不会也明码标价呢,倒杯水一百,去趟医院一千。
昂贵的代价,可能就始于零花钱上的不利引导。
- 第二类零花钱:可以适当附加条件
如果孩子想购买什么”奢侈品“,父母可以适当地附加条件,但这个附加条件,应该是孩子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如果家长觉得孩子想买的“奢侈品”超过了承受能力,应该明确的拒绝孩子,而不要给附加难以实现的条件。这样会让孩子形成挫败感,“我不够好,所以我得不到我想要的”。家长可以明确的告诉孩子,“你想要的,超过了家庭现在的承受能力,”或者说,“爸爸妈妈认为你想要的太不值得,我们只能赞助你一部分资金,剩下的你可以自己想办法赚钱。”
03 家务活要细分,才能作为附加条件
家务活也分三六九等,有的家务活就可以作为给孩子零花钱的附加条件。哪些家务活可以给孩子付钱呢?
- 创新型家务活
虽然很多时候,家务活都没什么新意,日复一日的重复,但有时候,家务活也能干出新花样,甚至还能成为创业项目。
《反溺爱》中,作者罗恩·利伯举了个有创意的例子。广告文案撰稿人杰克·约翰逊,对他七岁的儿子利亚姆,制定了一项新的零花钱方案。做基本家务劳动,是赚不到零花钱的。但如果他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就可以赚到钱。
促使利亚姆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正是利亚姆“想要”的“奢侈品”,他的第四个足球和最新款的陀螺。为了实现自己想要的,利亚姆用创业家的精神去看待家务活。他敏锐的发现爷爷的车子脏了,于是他提出给爷爷洗车,收取一定的费用,他还看到了后院的落叶,他主动提出清扫,并要求父母付钱。
利亚姆发现的创新型家务活,并不在家庭常规的“家务清单”中,他的创新精神,让他获得了额外的收入。创新型的家务活,可以成为孩子的增收渠道,同时还能开拓孩子的创新思维,提高孩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需要产生额外支出的家务活
有的家庭有雇用小时工劳动的习惯,这部分支出,就算是额外支出,如果孩子愿意做小时工的工作,那就可以给孩子额外的零花钱。因为通过孩子的劳动,为家庭节省了对外的开支,所以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报酬也是合理的。
给孩子零花钱,能让孩子学习如何花钱,学会掌控金钱,提升孩子的幸福感。让孩子参与家务劳动,能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增加家庭的凝聚力。这两件事都是提高家庭幸福感的好事,但如果两者错误的结合,反而会坏事。
零花钱和家务活要不要捆绑在一起,是要结合自己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零花钱的用途是什么,家务活又是哪种,不同的类别,就要用不同的方式。套用一句万能的金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出发点都是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零花钱不是施舍,家务活也不是桎梏。努力就会有收获,付出才会有回报。让零花钱和家务活完美搭档,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