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千万逼死前夫”翟欣欣案将开庭为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索要千万逼死丈夫”案又有新进展。1月7日,红星新闻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手机应用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的家属已对苏享茂前妻翟欣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已接到案件将于1月21日开庭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我们结合本案聊一聊敲诈勒索罪构成:

一、主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且希望借此获取他人财物。在本案中,翟欣欣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苏享茂产生恐惧心理,且希望借此获取巨额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二、客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翟欣欣通过威胁举报苏享茂公司偷税漏税等方式,迫使苏享茂交付了巨额财物,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有观点认为以举报违法犯罪相要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一观点的前提是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该罪的另一个前提,为了阻止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目前公开信息,翟欣欣的行为明显不是。

三、犯罪对象
敲诈勒索罪所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本案中,翟欣欣所敲诈的财物数额巨大,属于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

四、犯罪数额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二千元至五千元之间。在本案中,翟欣欣所敲诈的财物数额远超这一标准,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受刑事处罚。

五、证据要求
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在本案中,检察机关需要提供翟欣欣对苏享茂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的证据,以及苏享茂因此交付财物的证据等,以证明翟欣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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