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深漂37度(shenpiao37)
A.完全自愿办理
此前的《深圳市居住证》是强制办理的,非深户籍人员来深居住满三十天必须办理。可现在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不办全凭自愿。
B.申请需要条件
办理居住证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连续缴纳一年社保,二是居住登记满一年。当然,如果你是深圳的引进人才或者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全日制学校在校生,可以随时直接办理。
C.办理渠道多样
现场可以办,网上也可以办。
全市各街道办及派出所均设置了居住证受理点。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www.szjzz.gov.cn)、“深圳居住证”手机APP、“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居住证及签注。
D.每年都要签注
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签注条件相对办证条件有所放宽,不签注或者签注不成功的话证件会中止使用功能。中止功能后两年内不签注,证件会被注销。
如果需要办理签注或查询签注时限,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自助办理或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
2015年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为其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居住登记是申报义务人的责任,不履行责任将面临处罚。随着居住登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办理居住证、报考驾照、办理老年优待证等),如果非深户籍住户因申报义务人未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导致无法享受相关权益,还可能面临民事诉讼。
我们一起去看看,关于居住登记的相关问题
谁是申报义务人
①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②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③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
④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⑤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以上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⑥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注:以上申报义务人中,第3类需要在住户入住或搬离时即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实际管理人应当在七日内申报,其他情形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申报。
豁然开朗,有木有?
如何进行申报
①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szjzz.gov.cn/)申报;
②可下载深圳居住登记APP进行申报;
(扫码下载更便捷)
③可关注“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
(扫码关注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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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可到各个社区的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
法规六连问
Q1:申报义务人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会受何种处罚?
A1:申报义务人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两百元或五百元处以罚款。
Q2:非深户籍人员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是否会被处罚?
A2: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Q3:房屋出租给无证人员的是否会被处罚?
A3:会。由公安机关按照租住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Q4: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发现其提供的居所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否需要报告?
A4:需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否则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形的,并处五日以下拘留。
Q5: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是否应当向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提供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A5: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否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提供或者虚假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Q6: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受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会受何种处罚?
A6: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