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蛹破茧而出的瞬间,是撕毁掉一层皮的痛苦,彻心扯肺。很多蝴蝶都是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被痛的死掉了。
我叫浅夏,也不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我起这么个怪怪的名字,不过也蛮好听的,浅夏,浅夏。我很普通,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女生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不爱说话,也不喜欢打扮,没有什么爱好,度过了平淡无奇,极其无聊的十六年。
教室很热闹,我特意的选了一个被遗忘的小角落,如果不仔细看,没有人会发现那里还有一个小女生。
我害怕和人说话,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整天的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早读的时候也是默读,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发出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我怕黑,睡觉都是开着灯的,感觉黑暗会随时吞噬我。
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打水,一个人学习,继续重复着以前无聊的生活。每天混混沌沌的活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喧喧复嚣嚣,走走又停停。随着自己的步伐,独来独往,每一步都无比轻盈。
学校真的是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无数次的抬头望着天空发呆,思考人生“相信很多人都被曾经问到你为什么要读书,一般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建设祖国,振兴中华,就好像世间所有的情书都是你是什么什么开头一样,而在人们心中读书的真正目的大多是为了升官发财,为了满足自己各种欲望,人们为了拼命的证明自己的观点,都会说某位名人曾经说过……”
我好像没有什么追求,不想建设祖国,感觉中国已经够强大了,也不缺少我的微薄之力。对升官发财也没有什么想法,只知道同龄人都在读书,也没有对读书特别反感,就这样淹没在人海中。
直到我开始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生物”
那天我日常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同桌顺手来了一张速写放在我面前,一个娇小的女生望着窗外,桌面上堆积着厚厚的比人还高的书本,学校的爱情树也被他画上了。我的脸瞬间就红了,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眼睛不知道该看哪,手开始颤抖起来,一紧张就会手抖这个毛病伴随了我好多年了,我假装很认真的听课,时不时偷偷看几眼那张画,再用眼睛余光偷偷瞄瞄他,直到我确定他已经睡着时,手终于不抖了。
他那粗壮的身体仿佛是用斧子随意劈削而成的,五官倒是长的端正,眼睛小小的,皮肤偏黑,感觉既像一头公牛,又像一只大黑熊。上课睡觉的时候总是要占一大半桌子,头发油油的,烟味与汗臭混为一体,满口黄牙,还有一脸非常难看的胡子,给人感觉是一个非常粗狂的野兽。然而却有一双很是纤美的手,嗯,就是纤美。像女生的手一样,又细又长。很奇怪这么粗野并且爱打篮球的人怎么会有一双让女生都羡慕的手。
不知从何时起,他开始每天坚持洗头了,身边不再是那种汗臭味,而是一种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开始每天认真的刮胡子,牙齿也白了起来,后来才知道,这是爱情的力量!上课除了睡觉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照镜子,不停的问我“同桌,看我的发型帅不帅。”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假装认真看书,书也在很认真的看我,这一页已经看了我半个小时了!
那天很奇怪,他一来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满脸通红,洗发水的香味变成了浓浓的酒精味道,很好奇在学校这种地方他是从哪搞来酒的。好在他酒品很好,安静的趴在那里睡觉,像一只冬眠的北极熊。
他的胡子越来越长了,像一位饱经沧桑的中年大叔。好想提醒他该刮一下胡子了,刮不刮又有什么意义呢,反正没人可扎。
“能陪我说说话吗?”
这句话挺伤感的,不是“能陪我聊聊天吗?陪我唠唠嗑,而是,能陪我说说话吗?”好像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能认真聆听他的内心一样。我依旧沉默不语,慢慢的合上课本,做好一个倾听者的姿态。我始终坚信“沉默,是女人最大的美德。”
“同桌,你知道吗?那个婊子太不是东西了。”
“你这样说人家姑娘不好”
“那个婊......那个死三八,她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
“你可以说成那个渣女。”
“对,那个渣女,自认为长的漂亮,就四处勾搭人,我真是瞎了眼了,感觉全世界都抛弃我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只不过认清了个人而已。还有,你现在很粗鲁。”
“我以前不这样的,你不懂这样的感觉。哎,人生啊。以后找媳妇还是要找你这样的,让人放心!”
我的脸瞬间就红了“下次要是想说话了别找我了,对着墙说去!”
……
“同桌,陪我说说话呗!”
我假装没听到。
“同桌,她又来找我和好了,被我高冷的拒绝了!”
“同桌,你知道吗?其实她也没有那么渣。”
“同桌,你看我长的帅不帅!”
“同桌......”
“你能不能去睡会觉!”
“好,再说最后一句。我觉得你挺好的!”
挺好的,是什么意思。挺好的,我也觉得自己挺好的。
那天依旧及其无聊,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老师上课讲的内容不一样,他依旧在睡觉,我依旧发呆。下课后她前女友出现在我们教室里,我用笔轻轻把他戳醒,实在搞不懂这人怎么这么爱睡觉,他抬头看了一眼又趴下去假装睡觉了。
“能单独说会话吗?”
“不能,你tm的能不能别来烦我!”同桌站起来大吼着,眼里充满了疯狂。嘈杂的教室突然安静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里。
“求求你行行好放过我吧,还有,我有女朋友了。别再来打扰我了。”说着用他粗壮的左臂抱住我。我惊呆了,都忘了反抗,瞬间大脑一片空白。那女的看了我一眼,漏出了很轻蔑的笑容。确实,她也很有资本。
对于女人来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次等角色。这对前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他今天真的很凶。
“同桌,今天谢谢你啊。”说这话的时候他却很温柔,像不烫也不凉的白开水一样。
“你不应该这么做。”
“这你就不懂了吧,一头驴,不可能在同一坑里掉进去两次。”
“我是说你不应该说我是你女朋友!”
“额......这个嘛,剧情需要嘛。实在不行,咱俩就假戏真做得了!”
“滚,不要脸。”
“嘿,要脸干啥,还要洗,真麻烦。”
那天起,只要他出现在我身边,就感觉有一股热量袭来。从右胳膊肘为起点向四周分散贯穿整个身体。每一滴血液,每一个细胞上升了几个摄氏度。
后来,后来他就消失了。留下了一段话就离开了。离开的那么突然,那么决绝。
“你今夜应该回家而不是和我一起玩到天亮,你应该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而不是和我一起交白卷。你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和我一起浪迹天涯。所以,我走了。”
单是看见要回那无中去,却忘了他原是从那无中来,这人真是虚伪啊。
一圈又一圈的年轮过去了。我把他的qq签名看了好多年。再也进不去他的空间里了,这人好奇怪啊,为什么要把我屏蔽了,是怕我知道他过得不好吗?
早上七点半,wifi在线,应该是刚起床还在宿舍。
八点,4g在线,应该是上课去了,不知道有没有吃早餐。
十一点半,WiFi在线,应该是下课回宿舍吃饭了。
下午两点又变成4g在线了,应该是和同学出去玩了吧。
晚上6点,怎么还是4g在线,难道还没回宿舍去吗?
晚上十一点半,终于是WiFi在线了,回宿舍了吧。
晚安。
三年是一个轮回的话,我与他已经六个秋天没见了。那天他突然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回来了”还是那么温柔。他胖了,更强壮了,个子高了,头发也变长了,给人的感觉却一点也不陌生,我仍然记得第一次见他时那微笑如水的模样。
理智不是没有,“嘴上不停的说我恨他,不能跟他走。”只是一颗心不受理智的支配啊!
现在已没有指腹为婚的事。你结婚,因为你爱过,没有人用枪指你的头。婚后我尽可能的做一名合格的妻子,为他洗衣做饭,出门时给他打好领带。最能反映女人品味的,不是她的衣着、爱好,也不是她开的车、看的书、家里的装饰,而是她爱上一个怎样的男人。即使她在其他方面品味优雅,若爱上一个差劲的男人,便功亏一篑。
我爱他,他一个眼神,我就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
他满身酒气向我发脾气的时候。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他将水果刀插进我身体的时候。
我都感觉我是爱他的,我仍然想要和他共度一生。很心疼自己的男人,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到底受了啥委屈。所有的痴恋都一样,当事人觉得伟大,旁观者只认为傻气。
痴心一片君莫笑
自古多情空余恨
直到我回家看到了床上躺着另一个女人,明明我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我却很安静的锁好门出去了,这一切都已经不属于我了,包括这个男人。看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就像当初他对我散发的光芒一样温暖。
我没有吵也没有闹,租了一间公寓,等着他什么时候想起了来和我办离婚手续。这么多年我是真的累了,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好似农民种了一年的地到快收获的时候发洪水的悲哀。
他终于来找我了。
“宝贝,回家吧。”
“呵,我以为你是来找我离婚的。”我冷笑道。
“她不合适结婚,不会做饭,不洗衣服,也不关心我。我一晚上没回去她问都不问。要是你以前的话......”
“那都是以前了”我打断他,“那个地方我是再也不想回去了,我无法容忍我的床上睡过一位陌生女子。”
“你在考虑一下吧,我是真的爱你。”
“呵呵,别再这虚伪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对于你我早就没有爱了。”
“那你化这么浓的妆给谁看,还有,你的短裤有点短了。”
“请问你现在有什么权利和资格来管我?我化妆爱给谁看就给谁看,倒是你,以前打我的时候,你是打给谁看?”说完我就走了。
外面雨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不紧不慢,不大不小,路灯发出雾状的黄光,冷冷清清地吊在半空中,没精打彩地打着嗑睡。一切都是那么无精打彩,没有生气。
从那天后,我开始做一些自己喜欢却没有干的事情,已经有一段失败的婚姻了,再也拥有一个悔恨的人生。生来是个人,终免不得做几桩傻事错事,吃不该吃的果子,爱不值得爱的人,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随身转进一家酒吧,里面充满了因寂寞而渴望寻找欢乐的年轻人。两杯鸡尾酒下肚,身体感觉轻飘飘的,不自主的走到舞池中间,身体跟着音乐,随着灯光不停的扭动。那一刻,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有几个女的站在那里抽烟。她们突然拦住我。
“喂,你是混哪个场的。”
我愣了一下,上下打量她们,在看看我自己。好像真的和她们没什么区别。
“误会了,我就是来玩一下,不和你们抢生意。”
呵呵,我现在在别人眼里就是这样子吗。
转眼天快亮了,该回去睡觉了。自己已经喝成了一盏小小的酒精灯了,感觉一个火苗就能燃烧起来。扶着墙,晃晃悠悠的走了出去。
“嘿,美女,要我送一下你吗?”
“不需要,谢谢。”一个没站稳就撞到这人怀里了。
接着那人就开始撕扯我的衣服了。我却反抗不了。全身酥软无力,脑袋晕呼呼的,做羊还是要有做羊的觉悟啊,真的不该喝那么多的酒,我现在就是酒缸里泡着的孩尸。没想到我也有被捡尸的这一天。
恍惚间,我看到了那个曾经答应守护我一辈子的骑士。他发疯似得冲过来,用刀一下一下的刺着那个人的肉体,这把刀我认识,它曾经也插进过我的身躯。
他用沾满鲜血的双人把我抱起,我依偎在他怀里,好有安全感啊。他娶我的时候也是这么抱我的,可能这是他最后一次抱我了。
第二天我就上了头条。
某女子深夜去酒吧喝酒,差点被强奸,丈夫及时赶到将那名男子刺死。
婆婆反手就是一巴掌。“你这个扫把星,没事去酒吧喝什么酒嘛。害得我儿子坐牢!怎么不喝死你个狐狸精。”
“你还在这干嘛,怎么不去死啊!”
“我要是你我早就跳楼了。”
周围也是一片谩骂的声音:
“好女孩谁去酒吧啊,她就是个婊子。”
“看她的穿着打扮,和小姐有什么两样。”
“她就是个小姐,我朋友还和她睡过呢。”
“这种女人,哎……谁娶了她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妻闲而夫锅少,子孝而父心安啊!”
“看见没,千万不要像她那样!”
呵呵。也不知道“呵呵”这个词何时变成了这么自嘲的词语。
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故事是最动人,最凄婉的,事实未必如此,走投无路的女人们到处寻找容身之处也能被当事人说成追求爱情。
这就是人性的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