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家里起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五点。我错过了朋友的婚礼。
他是我多年的朋友,从学生时代一直到工作。
然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甚至不明白我为什么睡到了现在,我掏出手机,十二条短信,三个未接电话,短信是我女朋友发过来的,然而那个号码我却早已经删除,但是我却清晰的记得每一个数字,它们就像顽强的仙人掌,在我的脑海里生根发芽,可悲的是我还不能去摧毁它们,因为我只要一用手去触碰,上面的刺就会让我遍体鳞伤,不得不退缩。我和她上个礼拜刚刚分手,原因不得而知,或许是我的生活就像一株蒲公英,漂泊无依,我常常想,如果我的生活是一株仙人掌,而关于她的回忆是一株蒲公英,那该多好,只可惜现实刚刚相反。想到这儿我的大脑一阵刺痛,这些无谓的回忆和猛烈的情绪在我睡不着的时候无时无刻折磨着我,抛开这些不想,我的回忆渐渐清晰起来。
昨天傍晚,我不知道昏睡了多长时间,自她走后我每日能做的似乎只有睡觉,也似乎只有在睡着的时候,那些汹涌的回忆才不会找到我,然而在梦里我又一次遇见了她,我刹那间清醒,那些回忆随即如同花园口决堤时郑州的黄河一样,一泻千里,我难以招架,只好走出家门,开着车漫无目的的走着,音响里放着Percy Sledge的when a man loves a woman,我心烦意乱,关掉了音响。转头望向车窗外,一个电话亭伫立在我不知开了多久的路边,就在这给她打最后一个电话吧,我想。
我停车走进电话亭,此时的夕阳刚好接触到地平线,光透过玻璃,我小拇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显得刺眼,我摘下了她,放在了话机盖上,我投了硬币,摁下了我十分熟悉的那十一位数字,就在我准备摁最后一位的时候,一阵清脆的响铃划破了安静。
“叮铃铃...”
这应该是某个打错电话的人,恰巧打到了这里。我接起电话,希望能告诉他。
“喂?”
“......”
“喂?”
“......”
“有人说话吗?”
接着是一阵电流通过的刺啦声。
这位打错电话的人信号还不好啊,我苦笑了一声,挂了电话。却发现我刚刚摁的数字已经被清空,我只好重新摁一遍,然后又是一阵响铃。
“叮铃铃...”
我心里有些生气了。
“喂?有人吗?”
又是一阵刺啦声。
正当我准备挂电话的时候,对面传来一个女声。
“喂?”
“这里是公共电话亭,你打错电话了。”
“我想自杀。”
我身体一个激灵。
“你是谁?”
“我想自杀。”
“你得先告诉我你是谁。”
“我真的很想去死,我的生活没有一点希望。”
“发生了什么?”
“你愿意听我说话吗?”
“当然,不过你得先稳定一下情绪。”
“当然。”
“那你说吧。”
“不是在这,今晚八点,在城南的芸芸酒吧,行吗?”
“......”
“不愿意?”
“没有,八点,芸芸见。”
那边挂了电话。
我回到了车里,仔细梳理了刚才发生的事,我正要给前女友打最后一个电话,突然一个陌生的女子恰巧将电话打到了这里,我接起后她说她想自杀,并且执意要见我一面,就这么一个故事。
此时太阳已经有一半沉下地平线,通红的血色阳光洒满了大地,面前没有尽头的路像是在通往一个说不清的美梦,我发动了车,向城南驶去,一个陌生女子,见见也未尝不可。
当我到了芸芸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广场上的人们此时才刚刚开始他们的夜生活,在他们看来,街灯和太阳一样都照亮眼睛。
我看了一眼手表,七点五十五分。
我走进酒吧,人却并不多。
驻唱歌手唱着Michael Bolton版本的when a man loves a woman,这首在车里没有听完的歌,终于在这里得以延续,鼓手的节奏打的极为精准,主唱的嗓音让我仿佛回到那一天,我和她初次约会时就在放着这首歌。
我没有在回忆里停留太久,我四下张望着,在靠窗的地方坐着一位姑娘,杯中的伏特加已经喝了一小半。
我走到她对面坐下。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吧。”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自顾自的喝酒,这是一个清秀的姑娘,长发垂肩,但脸上满是憔悴,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憔悴,她的妆容精致,但是精致的面孔下,那份忧伤和绝望却透过美丽的脸庞直击我的内心,她让我想起很多,我感觉我仿佛坠入了冰窟,这时主唱已经唱完上一首歌,换了一首空中铁匠乐队的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鼓手的节奏开始有些乱了。
服务生来了。
“给我一杯冰水,谢谢。”
她终于抬头。
“不喝点酒吗?”
“不会喝酒。”
“真是个好男人。”
我苦笑一声。
“你相信缘分吗?”
“啊?”
“这个号码是我随便拨的,原本没相信有人会接,即使接了也不会有人会来的。”
“也许这就是缘分。”
“缘分。”
她始终不抬头,只是自顾自的喝酒。
“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芸芸吧。”
“芸芸,不错的名字。”
“不错吗?这酒吧也不错。”
“你说你想自杀,怎么了?”
“我跟我丈夫结婚三年了,我很爱他。”
我没有说话。
“他留给了我一套房子,一笔钱,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
“你们离婚了?”
“嗯。”
“你不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这样,你的生活也不可能只由一个男人构成。”
“真不巧,我的生活只有他了。”
“你的朋友们呢?”
“他们都走了。”
“你的父母呢?”
她没有说话。
“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事实上,那些阳光还在陪着你,还有歌声,有清风,有风景,它们从来没有抛弃过你,这些才是生活的全部,回家吧,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她突然抬头。
“可是我没有家了,没有家了你懂吗?我什么都没了,都没了。”
我没有忍住眼泪,掉了几滴在杯里,她又把头低了下去。
“你有妻子吗?”
“我有一个女朋友。”
“你们认识几年了?”
“六年。”
“你很有钱吗?”
“并不是,我甚至还换了好几份工作。”
“她一定很爱你吧。”
我苦笑一下。
“对。”
“真好,千万别骗她,别让她想我一样。”
“嗯。”
她的伏特加已经见底,倒在了桌子上昏昏睡去。她的故事我最终无法得知,大概是为了一个男人混的众叛亲离,这个男人又恰好是个混蛋,这其中的细节和辛酸不得而知了,我为我拙劣的劝人措辞感到无奈,我用手沾着已经不冰的水,在桌上一遍遍的写下“家”这个字,它的结构是那么的令人着迷,却也让我陌生。
乐队下班了。
我把她抱进车里,我想她每天一定也期盼着昏睡,她的身上有阵阵的芳香。或许是路旁的花丛中飘来的。
我把她放到车后座上,我的家门钥匙不知遗落在了某处,寻找无果,我给她披上了我的外套,坐到驾驶位上,也睡了过去。
我再次醒来时清晨,半个太阳已经生出了大地,那通红的血色和黄昏无异,公路的尽头像一个说不清的美梦。
我回头看了一眼芸芸,她刚睡醒,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芸芸回答了一个小区名字,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多问关于昨晚如何度过的问题。
我驾车送她回家,她家所在的小区离广场不远,小区旁边有一个人工湖,小区门口正在修路,车辆无法通过,我把她送到了小区门口,她把外套还给我说了声谢谢,下了车。
我心中泛起一丝的不安,但是不知道这不安是源于哪里。我目送她进了小区,才缓缓调头。
太阳的大半从地平线升起了,我的目光正好迎上太阳,猛烈的阳光刺的我睁不开眼睛。我回头看了一眼芸芸。
芸芸一席白衣,正在缓缓的向湖中心走去,我噙着泪水看着湖水淹没了她的膝盖,淹没了她的腰肢,淹没了她的长发。
等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湖面上重归了一片寂静。
芸芸用最古老的方式,将自己的身体永远的献给了这片湖水。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下午的五点,我错过了朋友的婚礼。
我感觉我错过的不仅仅是这场婚礼。
我顺着回忆开始梳理,小区的名字我想不起来了,芸芸酒吧,电话亭。
对,电话亭。
我驾车赶到了昨天的那个电话亭,然而迎接我的却是一片热闹的拆迁的景象,推土机轰隆隆的推过,只剩下一片平地,远处堆着的似乎是电话亭的废墟,废墟之中有一个小小闪光,然而是不是我放在话机盖上的那枚戒指,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