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案件:
7月26日,在沙井街道壆岗社区核酸检测点,社区工作人员扫码时发现一名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的人员后立即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带走有关人员并依法展开调查。经查,陆某冒名顶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违反防疫规定。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违法人员陆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26日晚,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两处核酸采样点各发现一名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检测的人员。经了解,其中一位冒名顶替人员结束个人采样后,继续重新排队冒名顶替其老公进行核酸检测,在再次准备检测时被医护人员认出;另一位冒名顶替人员,在出示粤核酸码期间,被扫码工作人员察觉其身份证号码倒数第二位为双数(身份证号码的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 ),后经工作人员不断询问,该人员承认是帮其妻子代做核酸。目前,警方已对该两位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7月29日下午5时40分,新安街道宝民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人员在扫码时发现胡某某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立即报告,并报警。派出所将嫌疑人胡某某带回调查已确认其违法行为,进行下一步处理。
7月29日晚9时52分,新安街道洪浪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人员在扫码查验时发现梁某某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经查,梁某某为某外卖兼职人员,接到平台派单——市民黄某某提出代检要求。目前,派出所已对梁某某给予拘留处罚,对下单人黄某某的调查还在进行中。相关部门约谈了该外卖平台,要求核查整改,以案训诫。
8月15日,在民治街道龙塘社区星河传奇二期核酸检测点,社区工作人员在绑管扫码时发现一名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遂立即报警。
辖区上塘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带走有关人员并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冒名顶替者贺某,系在谢某的唆使下,冒充其女性朋友王某身份,持王某核酸码至小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警方已对代做核酸嫌疑人贺某执行拘留5天,唆使贺某代做核酸的谢某处以警告处罚。
核酸检测是阻断疫情扩散的重要手段,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对于扰乱核酸检测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广州案例
8月27日,大车司机张某某在广州委托其亲属在聊城代替其做了核酸检测,28日22时,因路程和检测时间明显不符,张某某在聊南高速路口下高速时被执勤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张某某承认了他委托其亲属代替做核酸检测的违法事实。根据《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警方对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对替代者张某罚款200元。
上海案例
9月23日,松江警方依法查处了代做核酸的违法人员花某、董某。经查,花某因嫌做核酸麻烦,为了方便进出公司,便将自己的核酸码发给了同事董某代做核酸。目前,花某、董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月25日,韩某从外地返沪,在机场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核酸证明到达上海后会过期,于是联系在核酸检测点工作的男友陆某,要求对方帮助代做核酸。面对女友的请求,陆某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还是利用工作之便,用韩某的核酸码登记后,采集自己的口腔拭子做了检测。目前,陆某和韩某已被长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陆某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 违了什么法?将会面临哪些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还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若有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念头的,一定要知道法律风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到10天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那么冒名的人将涉嫌《刑法》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