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色的“榻榻米”

最喜欢并且能接受的小动物仅是:狗

无论他忠不忠诚,就是喜欢它们的可爱样子还有随时能跑能跳的蹄蹄,基本每一年都会有新的狗狗来我家,要么是被命中那一劫带走,要么就是丢了,要么的情况真的很多。

鹿鹿,大头,毛毛,臭蛋儿,狗狗,果冻,动动,呆呆,滑仔。

这是我能想起来的,长毛狗会掉毛,可我并不怕它们掉的毛,毕竟我是一个看见头发都膈应的人,有些狗会自食其力,在外面吃的饱饱的,附近有很多狗,它们拉帮结派,甚至欺负我家果冻,二打一,狼狈的果冻满嘴毛不说还受了伤,胳膊在滴血,呼吸急促,瘫软的样子我以为它会死去,都怪我不能好好看着它,放他出去乱跑,听到它叫也没有出去,直到听不下去为止,或许再晚一会儿它就真的咬到累死。这样的蠢事决不允许发生第二次,更何况是我心爱的狗狗。

狗狗们都有大大的眼睛,怕痒痒的耳朵,喜欢四脚朝天任我抓痒,用脑袋蹦来蹦去怕主人不搭理,会站在主人身前勇敢地追咬陌生人,不仗人势的狗不是好狗,如果是小狗狗,让它们肚皮朝上,摇一摇就会睡着,脑袋朝后仰着,竟然还有会打鼾的呢。

屁股在我手里

地暖适合它永无止境地睡

大长腿大长胳膊的趋势

睡觉的样子最美

刚来不几天,因为离开妈妈会哀叫,给它温暖就好,起初不会站,只能四肢趴在地面,突然站了起来就是又跑又跳,小尾巴摇的频繁,心里一定是乐开了花,我知道它在笑:-D

叫小杰?不好听。

叫John?听着老。

叫榻榻米?嗯,顺口。

趁着听不懂自己名字,想换几个名字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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