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出版的《生育制度》是费孝通先生出色的理论著作之一,可以视为他前半生学术经历的总结。
生育,包括生与育两层意思:生出一个人来,再把这个人培养成为社会成员,以接替由死亡造成的社会空缺。
费孝通先生在民族调查和农村调查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后,著作了《生育制度》来阐述社会怎样新陈代谢、几千年里中国社会怎样维持世代之间关系的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
《生育制度》我大致读了两遍,第一遍通读,第二遍精读。
第一遍通读大约花了两天的时间。在通读过程中,我只是大体的浏览了一下,毕竟以前很少阅读这样的理论著作。期间,我将章节以及每章的小标题做出了摘要,从整体上把握这本书。
在第二遍精读中,我边看边思考,并认真写读书摘要。这部分花的时间较长,现在我也只进行到第六章。
读了费老的《生育制度》,给我的感觉是:书很薄,内容和思想很深很厚。
具体而言,读后,给了我两个比较大的启示:一是学术著作原来可以如此通俗、幽默;二是生育原来是如此这般的一件事。
真的没想到,书写的如此通俗、幽默。
费老有生动、幽默的语言阐述了一个很专业的知识。刚开始看潘光旦先生做的序读起来非常吃力,差点放弃这本书。也难怪,给别人写序,既要照顾到作者的光芒,也不能消了自己的锋芒。好在这只是一篇序。而序中,倒是有一个注释,《迷信者不迷》看起来非常过瘾,幽默中透着智慧。回到《生育制度》,“‘抢婚’只是一种形式,没有人太当回事”“不得不说我们对性认识还很幼稚”,诸如这样的话,少了些枯燥,多了些趣味。
读之前,有点怀疑,这本写在50、60年前的书,能否适用于现在对于生育的认识。
读过之后,就没了怀疑,因为书中很多的看法和观点依然很有见地。将生育视为一种制度,一种文化,必将存在一种延续性。我认为,生育涉及到道德,因为在我们看来性往往是社会伤风败俗的根源。费老通过生育阐述了婚姻、家庭和乡土文化,将生育纳入到一个大的背景。在其中,有责任,有义务,有选择。
费老已经去世,但费老在社工界的地位及影响则有目共睹。在我心中,对其有一种莫名的崇拜。
就《生育制度》本身而言,要比一些教科书好看的多。
这样的书值得一读再读。
不管怎样,有好书读,始终是一件惬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