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最近一次你收到别人的来信,已经有多久了?你最后一次写信,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很多朋友会说,我每天都在收信、回信、写信的路上,每天都忙得要死,就因为这些破E-mail。可我说的信,是用你心爱的笔一字一句写在你精心挑选的信纸上,那么距你上一次收信和写信,还记得有多久了么?
据我上次收信,已经过去三年两个月零二十七天了,这封信是用电脑打出来的,装在信封里,跨过大半个中国,从东边寄到西边的。这是一封来自我敬重的长辈的信,收到信的那一刻我万分欣喜,可当我特别开心的拆开这封信,却有一丝丝的小情绪,说不上难过,也不能说是遗憾,只是觉得为什么是电脑打出来的呢?为什么不能是手写的?难道只是因为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所以连用笔写一封信的时间,都没有吗?
就我而言,最后一次写信,应该是闺蜜今年过生日的时候,用心做了一个影集来记录属于她的幸福时刻,当做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在影集里面我写了一封信给她,信不长,大概内容就是怀念我们的年少时光,我们的青春记忆,在她最幸福的那一刻,我想对她说的所有悄悄话,以及未来路上对她的祝福。
如果你说,你真矫情。
好吧,我不否认,而且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是一个矫情的人。我爱写字,可毛笔字写的并不好;我爱写字,尤其爱钢笔字;我爱写字,这归功于妈妈从小给我买的字帖;我爱写字,因为我相信字如其人;我爱写字,因为写字的时候,内心很平静,一撇一捺,都是你内心最真实的表现。
今年二月,在我电台节目里,我也写过跟钢笔有关的文章,叫《钢笔的陪伴》。在文章里,我说“钢笔教会我的,是在生活中慢慢的学会‘不使劲’。”我想这是很多爱写钢笔字的人,都亲身经历过的感受。
昨天参加了一场婚礼,婚礼结束后,和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约在咖啡屋,一路走过去,被秋风吹得瑟瑟发抖,这时我才体会到:哦,天冷了。
天冷的时候,我们总想寻求一些温暖的东西,喝一杯热咖啡、喝一杯热茶、吃一碗牛肉面、买一件厚衣服、围一条厚厚的围巾,进到一个温暖的商场、书店或任何一个让你觉得温暖的地方。
走到新华百货,看到楼下那个我经常去买玻璃杯的店,看看时间,距朋友过来还要一会儿,就决定先去那家店逛逛。人很多,有买帽子围巾的、有买笔记本的、有在各种可爱的笔之间选来选去的、有买女孩子扎头发的橡皮筋的。我先是买了三个口罩,然后走到信纸面前就迈不开腿了,精心挑选了四本信纸,在如今买到的信纸里面都带有信封,当时我就在想,我好想写一封信,可是我该写给谁呢?边走边想,走到笔记本的展台边看到一个黑白相间的硬皮笔记本,封面上一个小女孩坐在草坪上,风吹动了她的裙子,她的头发,还有她坐着的草坪,静静地望着不知道是月球、地球还是火星的这样一幅图片,那一刻我丝毫没有考虑,直接放进了购物筐。似乎自己被那副图片打动了,自己就是那个女孩儿,封面一角,有一句话:微薄的光影下,黑暗闪烁,追梦的人,期待踏进无边夜空。
口罩、信纸、笔记本,于我言,就是温暖。
可我还是想问,我想写一封信,该写给谁,寄向哪里呢?
我们都写过明信片,每到一个地方,选一大推明信片,一半用来收藏,另一半,用来寄给朋友。总觉得,寄明信片给你想寄的人,是一件很快乐而且很温暖的事。
那么我们能不能多花一点时间,用心爱的笔,精心挑选一张信纸,在入夜时分,静静地写下一封信呢?如果你不知道这封信该寄给谁,那就写给自己吧。
或者,你想收到左儿写的信,那就给我一个地址,我会认真的给你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