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课抄了美国桂冠诗人伊丽莎白·毕肖普的诗歌《寄往纽约的信——致路易丝·克伦》。我的同龄人大多也应该有过写信、寄信、盼信的經经历。距之浩远,万水千山,多少人在诗行间期盼,在字句中诉说。那些不能相见的日子,长长短短、重重叠叠,唯有薄薄的信箋作寄托。无论是毕肖普还是木心,他们的诗句里凝聚着的都是相同的情愫。
每个写过信的人,或许都会有一封没有寄出的信,信里充满充满着对对方生活的想象。
上午在二十班上课时,课前读诗,一位同学读了汪国真的《旅行》。我一直企盼着把自己从小就梦想着要走过的地方走过一遍,可是这个愿望真的很难实现。世界很大,自己想要走一走的地方很多,也总会给自己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把这种走一走的愿望一拖再拖。 四十多年前,上初中时,我的老师就告诉过我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那时我就觉得人生有两件事是很崇高的:一是读书,一是行走。 四十多年来,自己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儿就是读书了。杂七杂八的书读了不少,可是没有多少长进,但在吃饭、睡觉之外我还是找到了人生比较有意义和价值的一件事儿。我一直想着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这个愿望一直在最近几年才慢慢变得清晰并慢慢得以实现。
在路上,让自己永远憧憬着远方,翻过一道道山,渡过一条条河,未知的远方永远牵动着永远年轻的心灵。 人也许不应该让自己太过安逸,多一些思考,多一些坎坷,是一种收获,更是一种财富。
读书是一种行走,灵魂在这样一种行走中会渐渐变得高尚。无论是什么样的阅读,无论阅读的是什么,用这样一种行走的感觉去品读任何一本书,任何一页印满着文字的纸张,都能让灵魂永葆青春、活力和激情。 户外的行走也是一种行走。好多人喜欢说旅游,但我更喜欢说是旅行。我知道旅行是一项崇高的精神活动,与旅行相比,旅游更具有流俗的色彩。旅行更多体现的是在路上,在某种意义上讲,旅行与个体阅读更为接近!只有在旅行和个体的阅读中才会感受得到那种孤独、寂寥,才能感受得到那种快乐和幸福,才能感受得到那种空旷和苍茫……
阅读会让旅行的目的更为明确,旅行会把阅读变成一种更有意义、有更方向的灵魂的活动。好多人不喜欢“风尘”这个词儿,可是我喜欢。无论是阅读还是旅行都是在路上,都是在行走,都是风尘满面,都是风尘仆仆。
雨淅淅沥沥从昨天晚上开始,一直下到现在,昨天还在书写凉薄之秋,而今日之秋倒真算得上是清寒之秋了。校园的车道上铺满了被秋风吹陨,被秋雨打湿的枯黄的落叶,槭树、柞树、五角枫的叶子还紅紅黄黄地挂在枝桠上,即便在凄风苦雨中,整个校园也是五色缤紛、色彩斑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