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亲子鉴定中心:TEL:185-8230-1105(微信同号) TEL:400-8676-089
阿坝州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地方在哪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尔康镇马江街的阿坝州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亲子鉴定。今天小编整理了阿坝州能做亲子鉴定的15个地方,排名不分先后,部分医院采样中心不确定能否做亲子鉴定采样,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阿坝州正规亲子鉴定医院采样中心名单如下:
1、民鉴基因成都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2、民鉴基因绵阳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剑南路西段10-12号
3、民鉴基因自贡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
4、民鉴基因攀枝花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203号
5、民鉴基因泸州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
6、民鉴基因德阳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德阳市泰山北路一段
7、民鉴基因南充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
8、民鉴基因达州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塔石路522号
9、民鉴基因雅安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
10、民鉴基因广安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滨河路四段1号
11、民鉴基因巴中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
12、民鉴基因眉山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
13、民鉴基因广元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14、民鉴基因遂宁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127号
15、民鉴基因内江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
16、民鉴基因乐山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17、民鉴基因资阳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18、民鉴基因宜宾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北大街96号
19、民鉴基因阿坝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尔康镇马江街38号
20、民鉴基因甘孜州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西大街94号
21、民鉴基因凉山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下顺城街6号
注意:以下医院机构均可以做亲子鉴定采样,但是需要提前预约阿坝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预约电话:TEL:185-8230-1105(微信同号) TEL:400-8676-089。
以上就是阿坝州正规医院名单,一般医院不具备亲子鉴定资格,无论是什么医院,都必须有相关的亲子鉴定的资质才能做,如需进行亲子鉴定,必须向司法局备案,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独立通过国家CNAS只有经过认可的实验室,才能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温馨提示:阿坝州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是不可以做dna亲子鉴定,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都是得具备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不机构得有资质、在职人员也必须具备资质认证,所以绝大部分的医院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医院是属医疗服务机构,并非亲子鉴定资质机构,一般来说,一般医院不会有亲子鉴定机构,只有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做亲子鉴定。

阿坝州亲子鉴定多少费用:
1、阿坝州个人亲子鉴定费用:2000-2200元左右。个人亲子鉴定报告通常用于个人了解亲子关系的真相,不具备法律效应,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过程保密,5-7天左右出具检测结果,可加急。
2、阿坝州司法亲子鉴定费:2400-3600元左右。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用于司法诉讼或亲子鉴定,也可作为孩子户籍证明,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鉴定,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集样本、拍照、录入指纹等信息,5-7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3、阿坝州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000-4500元左右。无创亲子鉴定只需要采集孕妇静脉血(10毫升),使用下一代DNA测序技术对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段(包括胎儿游离脱氧核糖核酸)进行测序,并对测序结果进行生物学信息分析,不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伤害,整个过程安全无创零风险,5-7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阿坝州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
阿坝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服务咨询点,地址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尔康镇马江街,预约热线:TEL:185-8230-1105(微信同号) TEL:400-8676-089。
阿坝州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阿坝州亲子鉴定办理流程:预约办理鉴定——DNA样本采集——鉴定费用缴付——等待鉴定结果
预约办理鉴定:联系机构了解相关情况,预约时间申请委托;
DNA样本采集:可在机构指导下或到医院收集样本邮寄;司法亲子鉴定必须到现场采样
鉴定费用缴付:按机构亲子鉴定价格或协商价格支付;
等待鉴定结果:机构将样本保存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