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学生死了,跳楼死的,没什么好稀奇的,死了也就罢了,往往这种人死的毫无新意,无非为情为名,无非污了半尺方圆的地板,但让人动容的恰恰是他的死因,我并不是说谁错了,也不是说郑同学没有错,我甚至认为这是咎由自取,可是我还是希望说点别的。
郑同学死在了网络贷款手里,大概是数十万。其实开始是没那么多的,只是一点点,不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把戏,大家都心知肚明。郑同学只是一条鱼,一条早就被长线缚住的鱼,鱼被人捕获很难归咎于鱼的愚蠢,虽然的确如此。按理说可怜人大多可恨,不值得多说,三五日之后这样一条生命的最后余温也会消散的无影无踪,可偏偏让我这样一个有焦虑症的闲人听说了这事,不知怎的,深思体寒。
大学生网络贷款,真的不新鲜了。明目者如趣分期,隐蔽者如购物分期,短则三月长则几年。形形色色,名目繁多。看起来是很好,贷款提供者获得了远超普通投资的固定低风险收益率,盆满钵满,商家卖出了更多的产品,喜笑颜开,甚至于快递也能因此得利,税收说不定都会因此上升,这对每一方都很好,当然除了那个倒霉的负债者,他是不算游戏玩家的。所有人都很清楚,大学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收入,不过这些人还清楚另外一件事,大学生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成年人,所以总会有人出来为他们擦屁股。所以大家有恃无恐,所以无所不为,借出的人放心的借出,借入的学生大胆的提款。完全不必担心别的,大可以放心的借出,这些半大的孩子还没学会耍心眼。
可这只是一厢情愿吧,使用网络贷款的学生大多家境欠佳。郑同学的父亲,一位远在河南邓州的典型的中国式的农夫,以毕生七万元的积蓄大概是没办法为自己的儿子填上这个巨坑了。我不知道谁得利了,似乎所有人都输了,可又隐隐约约听见奸笑。所以郑同学死了,就为了这么几十万元,生命的确是可以计价的,譬如他,自己为自己打上了价签。中国古言人死债消,我不知道郑同学是不是这样想的,所以啊,死也死得糊涂。
整个故事都充斥着不道德,作为班长他使用同学的名义骗取网络贷款;作为商人,他们用条约和漏洞去诱导一个心智尚未健全的年轻人,我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大概是不对的。如果借贷方把还款的期限延长到数十年,我不知道郑同学还有没有决心纵身一跃,在我看来这比死亡更要可怕的多。
我想起了古希腊的债务奴隶,想起了永远还不完租的佃户,可能我想多了。可想想这个画面,这些可能是承载了整个家庭希望的年轻人在茫然里签下了卖身契约,踏入死亡或是数十年没有快乐的片刻,这些本就不幸的人还要遭受更大的不幸,我就不能不四肢发冷,惶恐不安。这当然无关于法律,可我还是希望说一句,因为希望衍生出的绝望,最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