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开了一家饭店,饭店门前有一个石凳,石凳是乞丐的石凳。
老板很讨厌乞丐,因为他肮脏,味道熏人,十分晦气。
乞丐很喜欢老板,因为老板比自己有钱,而且老板的饭店离“家”很近,行乞十分方便。
所以乞丐经常去老板的饭店,风餐露宿的乞丐脸上堆着褶皱,笑出一口黄牙,皮肤有汗水和灰尘混合出来的花纹,指甲里有藏的结实的黑泥。
晦气,真是晦气,老板想,所以每次乞丐都会被轰出去,乞丐要不到一口饭,更要不到一分钱。但乞丐不走,因为石凳就是乞丐的“家”,老板就是乞丐的“邻居”。
老板讨厌乞丐的晦气,有时候大白天看见门前的乞丐悠闲地躺在石凳上睡觉,他也觉得碍眼,破门而出,破口大骂,让乞丐滚远点,别再出现在眼前。乞丐任凭“邻居”推推搡搡恶言相待,也没反抗过。
他是个肮脏的乞丐,世道险恶,有个容身之处并不容易,好在有石凳为“家”,还有和自己说话的“邻居”。
乞丐虽然晦气,可是小店经营的很好,平平安安,生意兴隆,所以日子依然红红火火地前行,老板对乞丐吵吵闹闹,也没有更苛刻。
有一天早上,老板照常开店,但是那天直到打烊了,他也没见到乞丐。一天天过去了,乞丐再也没有出现过,老板终于清静了。
那本应是一个平凡的日子,可那日一早,老板发现饭店遭了窃贼,饭店内一片狼藉,他感到愤怒,立刻报案,并调用了饭店门前的监控录像,然而看过监控后,老板竟然泪流满面。
每一个平凡的黎明,街道萧索,人迹寥寥,乞丐从石凳上起身做的一天中的第一件事情,是操起“邻居”饭店门口的扫把,把饭店门口打扫干净;
每一个平凡的日子,乞丐赶走了到处张贴垃圾广告的小子,赶走了想要在饭店门口大小便的狗子;阻止了在饭店周围扔垃圾的小市民。
晚上饭店打烊以后,乞丐在石凳上守着黑黑的一座小房子,赶走向小房子的窗子上投石子的不良少年,赶走摇摇晃晃要用手里的酒瓶砸小房子玻璃的醉鬼。小偷和窃贼都不打小店的主意,因为小店门前有麻烦又晦气的乞丐。
石凳是乞丐的家,乞丐在石凳上守着他的邻居和邻居的小房子。
老板开始四处寻找乞丐,逢人便问,有没有人见过小店门前石凳上的乞丐?
一个肮脏的乞丐,谁会多看一眼,躲还来不及,大多数人只记得一个肮脏的身影,他长什么样子,他有一双怎样的眼睛和他的声音,谁会记得。只有那么一个路人,告诉老板,那个乞丐不久前,死了。
也许我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但这个真实的故事被报道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悲伤。
有些悔恨是无处发泄的,泪水也不行。
从小到大,父母教育人们:你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像他一样。边说边指指路边某一个不堪的人,他可能是一个乞丐,一个捡破烂的,一个修自行车的,一个扫大街的。所以人们其实从小就被植入了乞丐是一文不值的,肮脏的,是可以用一毛钱硬币去同情的群体,并且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人们只要努力学习,艰苦奋斗必然不会成为那样的人,也绝不可能更不应该和乞丐有任何程度的瓜葛和交情。
诚然,这并没有什么错,但尊重本身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着某种苛刻的标准,尊重本身本就向着万物,包括一花一草一物一人,它比人们想象的要宽容也更懂得包涵。
在国内的时候,挂羊皮卖狗肉的那样一群以乞丐名义发家致富的群体不算,我还真没碰到过真正的乞丐,不过据长辈们说,真正的乞丐,他们通常只要饭,或者讨水,并不那么挑剔着只要钱。所以那时候,乞丐就被自然地分成两部分,假乞丐和真乞丐。
在国外生活的这些年,我见到了更多的乞丐,他们中不乏有狡诈尖酸的无赖,有挥霍时光的酒鬼,有盗窃者,也有性侵犯。但这些人依然需要被尊重,只是不值得同情,不应被轻易原谅。
我还见过一些乞丐,他们是创业失败者,经商不济,倾家荡产,为了不连累家人,他们谎称在外地扩展事业,其实是露宿街头,一个人风餐露宿,白天去工地做他们不曾擅长的苦力,晚上窝在地下通道里,报纸是床也是被子,硬纸盒围成一个家。不用交房租和水电费,哪里有招待乞丐的公益活动他都去,混上一口热呼呼的饭菜。打工赚来的钱一部分寄给家人,一部分攒下来,三五年或者更久以后,他们攒够资金东山再起,非常值得尊敬。
这个世界是如此丰富,丰富到有西装革履的小偷,有彬彬有礼的性暴力分子,有见义勇为的流浪汉……有些肮脏并不是我们想象的肮脏,有些人的干净也不是我们眼中的干净,毕竟每个人都如此聪明和保守。
人们并不知道也许一场随便的缘究竟能带给他们什么,那个出现在生命里又终会成为路人的对方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存在,也许是一场祸的根源,也许竟是一场福的起始。人们并不知道人们之外那些默不作声的生命体在保守着怎样的故事和秘密,但人们能不能不要鄙视他们不堪的外表,只要他们没有伤害他人,甚至都没有用哪怕一寸的目光凶狠地看过他人,只要他们安安静静地走着他们不堪的路,怀揣着他们不堪的卑微,那么,高尚的人们既然能够怜悯路边的流浪猫,为什么不能去宽容去尊重一个无公害的不堪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