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鲁姆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 首创“教育目标分类学”。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目标体系。最著名的是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学,教育目的分类法,手册**I: ** 认知领域》。
知识维度:
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
A.事实性知识:学生通晓一门学科或解决其中的问题所必须了解的基本要素
术语知识;具体细节和要素的知识。
B.概念性知识:在一个更大体系内共同产生作用的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
分类和类别的知识;原理和通则的知识;理论、模型和结构的知识。
C.程序性知识:做某事的方法,探究的方法,以及使用技能、算法、技术和方法的准则
具体学科的技能和算法的知识;具体学科的技术和方法的知识;确定何时使用适当程序的准则知识。
D.元认知知识:关于一般认知的知识以及关于自我认知的意识和知识
策略性知识;关于认知任务的知识,包括适当的情境性知识和条件性知识;关于自我的知识。
认知过程维度:
记忆/回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层次越低就越是基本和关键,层次越高就越复杂
1.记忆/回忆:从长时记忆中提取相关的知识
识别(辨认);
回忆(提取)。
2.理解:从口头、书面和图像等交流形式的教学信息中构建意义
解释(澄清、释义、描述、转化);
举例(示例、实例化);
分类(归类、归入);
总结(概括、归纳);
推断(断定、外推、内推、预测);
比较(对比、对应、配对);
说明(建模)。
3.应用:在给定的情景中执行或使用程序
执行(实行);
实施(使用、运用)。
4.分析:将材料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确定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部分与总体结构或总目的之间的关系
区别(辨别、区分、聚焦、选择);
组织(发现连贯性、整合、概述、分解、构成);
归因(解构)。
5.评价:基于准则和标准作出判断
检查(协调、查明、监控、检验);
评论(判断)。
6.创造:将要素组成内在一致的整体或功能型整体;将要素重新组织成新的模型或结构
产生(假设);
计划(设计);
生成(建构)。
视频链接:http://www.icourse163.org/learn/pku-21016?tid=275008#/learn/content?type=detail&id=541433&cid=57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