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丨你的背包,承载过往的文物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我去一个古镇玩。

隆冬时节,江南也是寒风凛冽。因为温度很低,又是阴天,即便是周末,古镇也不复旺季的熙熙攘攘,人少了不少,刚刚好。我一个人,穿着厚风衣,戴着手套,系着围巾,背一个超大的黑色背包,漫无目的地在古街上闲逛。

信步往前,路上不时有游人与我擦肩而过,留下一团团白雾。远远看到路边的一个邮筒,脚步渐渐缓了下来。走到邮筒边,我想了想,一个折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茶楼。

茶楼后面是一道走廊,有一排的桌椅,零星地坐着几个游客。走廊栏杆外面是一条河,贯通了整个小镇。我找了个没人的位子,放下背包,掏出笔,拿出之前在小店里买的一叠明信片。

那个冬日,古镇小河旁,一个埋头一笔一画写着一摞明信片的青年,用纸和笔勾勒了他的心绪和思念。只是,贴上邮票的明信片可以寄往任何地方,然而地址,我又该如何去填?

那个背包,载满纪念品和患难,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在我停笔皱眉,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往下写的时候,耳边模糊的音乐渐渐清晰,陈奕迅低沉的嗓音在款款倾吐。

一瞬间,一张张面孔,一幅幅画面,在脑海里百转千回。浓重的思绪一点点扩散,弥漫在眼前。

《你的背包》这首歌听的很早,只是当时年纪小,单纯的觉得好听,并没有多少感觉。这首歌第一次浓墨重彩地出现在我面前,是在年级的元旦晚会上。潘潘突然出现在闪耀的聚光灯下,用好听的低音演绎这首歌,台下的少男少女们热情如燃。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在那之前,我以为我很了解他。

潘潘是我同桌,一个在我眼里超级叛逆的中二少年。虽然我承认他很厉害,因为他上课总是不听课但成绩从来没差过,数学更能甩我好几条街。他一直以一头乱糟糟的长发示人,性格孤僻,除了我这个同桌外,也不怎么搭理其他同学,老爱在上课的时候睡觉。这些让他平时被老师又爱又恨,被同学敬而远之。

那次晚会之后,潘潘成了年级里的名人,有不少其他班的女生打听他的情况。然而潘潘没有任何改变,依然我行我素。潘潘几乎很少上音乐、美术、电脑之类的辅导课,我以为他只是因为爱玩电玩,所以翘课。

后来有一天,潘潘破天荒去上了一次电脑课,看到我身边有空位,就坐了下来。我打开电脑,规规矩矩的练打字。打完一篇文章,停下来歪头瞟了一眼潘潘,呆了。潘潘的电脑屏幕上,白发飞扬,红袍招展的犬夜叉,手握妖刀铁碎牙,静静看着前方。

我一脸崇拜的看着潘潘:好厉害,我最喜欢犬夜叉了!潘潘斜睨了我一眼,嗤了一声,从大神切换回中二模式。

我于是翻了个白眼:真见鬼,你这么蠢,唱歌竟然那么好听。

潘潘没有说话,低头想了想,在犬夜叉脚下画了一个黑色的背包,然后将画保存好,从电脑里拔出软盘,递给了我。

我抬头看他,满脸的问号。

潘潘指了指软盘,瞅着我:你不是喜欢么,送给你,小东西。说到最后,还要“嗤”一声,老毛病又犯了。我一脸欣喜地接过来。

那时候存电脑文件用的是软盘,很薄,体积比U盘大很多,但是容量小的可怜。

而小东西说的不是软盘,是我。我在班上年龄比较小,长得又瘦又矮。潘潘大我一岁半,个子比我高出一个头。也因为跟他讲话经常要仰着头,因此直视到的总是他的鼻孔,才觉得他特别蠢。

潘潘放学总是一个人背着包就走,而我则经常跟着呼啦一群的同学蹦蹦跳跳。在路上我看到潘潘,打招呼喊他一起走,得到的结果一般是被目无表情的瞅一眼,然后接着的是他鼻子里发出“嗤”的一声,甩给我一个孤傲的背影。

如今回想起来,潘潘在我印象里,三年都一如既往的孤僻。他不爱搭理别人,女生找他也是爱理不理。就这样一直到毕业,我看着他好像一直都没什么要好的同学。对我,大概因为是同桌,唯一的例外。

毕业的时候,我去学校里拿拍好的毕业照。一个人拿着毕业照片,就在烈日灼烧的阳光下慢慢地走,边走边端详着照片,鼻翼上满是汗水兀自未觉。看着照片里一张张青春笑脸,越发鼻酸。我们在同一站上车,同行三年,如今列车已经停靠站台,我们将在这个站台换乘不同班次驶往海角天涯,有缘再见也许是再难相见。

这其中有个脚步声跟了我一路,一直不疾不徐,我一开始没有在意。走了很久,发觉还在,我转头一看,是潘潘。看到我回头,他用力推了一下我,我一个趔趄,怒目而视。他又鼻子里“嗤”的一声,跟我说:“走啊!”我想了想,决定不跟他计较,于是跟他一起往回走。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走了一路。在一个十字路口,我们互相道别。他想像以前那样拍我的头,发觉有点困难,便拍了拍我的肩膀,也没说话。然后我们各自回家。

后来潘潘去了北方,我去了南边。后来的后来,我们一直没有再相见。那一个烈日烘焙的夏天,我们挥手作别,一别多年。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得很好看,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林夕:说真的,朋友,你可能误会了,我依然舍不得换掉旧背包,并不是念旧,也与你无关。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它的款式,背了那么多年,我没嫌弃过它残旧,生产商却怕它过时,让它停产,要推陈出新。

陪着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的大背包,背到现在还没坏,早已习惯了我身上的汗水。对我来说,它千金不换的理由不是有多名贵,不在于送它给我的人对我有多重要。也许仅仅是在流逝的匆匆那些年岁月里,对那些来不及说再见便已经再也不见的人的纪念;也许仅仅是我路过他们的世界,却也只是路过的遗憾的寄托。

一如当年那个很喜欢陈奕迅的女生,送了我那个大背包。虽然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的结局,我依然在我们互相陪伴的日子里,固执地单曲循环着《冬天的秘密》,也没有再认真听一次《你的背包》。

一如那条安静放在衣柜里的黑色围脖,在天冷的时候会想起来,因为它带给我温暖,也因为它能带给所有人温暖,而这份温暖,早已与曾经的某个人不再有关。

越来越多次,越来越频繁,背起背包走向前路,走过的路越多,对每一次的驻足就愈加珍惜。经历了太多的离别,也就越来越珍惜每一次的相聚。一个人,走过全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东西,值得我去收藏。像每一件越旧越值钱的古玩,沾满了各种陌生人的指纹和岁月的刻痕。

像一个经历风尘的背包,满载着过往,最终成为你我都买不起的文物,不知到哪一天,它能够出土。

《你的背包》

一九九五年

我们在机场的车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

那个背包

载满纪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你的背包

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

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

都说它旧得很好看

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你的背包

让我走得好缓慢

终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

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你的背包

让我走得好缓慢

终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

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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