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这是11月14日于北大法学院举办的讲座发言整理,讲座历时三个半小时,令人收获良多(虽然开始一段我没有听懂……) 期间在iPad和笔记本上都记了不少笔记,但防止笔记遗漏丢失,还是把内容总结到了简书上,作为资料整理之用。
【陈新宇教授讲座要点】陈新宇教授主要从法学史来谈刑法学习问题:
研究方法:如何从法教义学转向更宽阔的法学史?
法学教育:如何从法匠(中性词)转向法研?
1、法史回应:法学之衰,继以律学,律学之微,沦为刑幕。——陈顾远
战国百家争鸣——律学注释——谋生之道
2、法解释学在当代
20世纪90年代兴起,21世纪,法解释学论战现象——例如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等 。但在刑法学,由于罪刑法定,以制定法为核心,不同于其他部门法,法解释学论战现象较少。但突进苏联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参与到教义学等讨论。
法学研究中心应当从立法论从解释论,如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完成,故解释论开始登上舞台。
教义学发展的共性:西方的知识结合中国实践,进行个人立场和论证
特别之处:现有的困境使得方法论追求突破转变;知识发展背后诠释了法律背景的转移
3、学术史要素:
学术史要求时间性长,比较受限现实和实践;有木有核心问题,是会构成一部学术史的关键,而我国刑法历时30年,仅仅算是过度阶段,很难产生深远的学术史
中国法学学术史的特殊性——
律典和移植过来的西方法学,使得中国法律断裂和再生。对于古代律例,若不懂经学,则难以读懂法学。中国律学需要外在多种因素影响,需要外在价值的补充,但目前价值系统是对律学的对立和否定。
(有关中国法律的断裂和再生,类似于上一篇车浩教授讲座第一部分要点)
4、解决方法:沈家本时代,《历代刑法考》是中西法律研究的传承时代,是古今贯通的枢纽,推荐阅读沈家本时代的著作。
【车浩教授评议】
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学术论文研读时,不要堆砌他人理论,一要追寻作者外在的历史机缘,二要了解著作内在逻辑思路;
曾经的律学问题,也能解决现实当中新的问题,不能封闭式的研读法律。
【尤陈俊教授讲座要点】具体研究方法
1、研究学术史,有助于人文素养的提升;照本宣科的学习和接着前人脚步学习,是两种不同的境界,是否了解学术史,也是理念创新的必备因素。例如,当今我国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在民国时期都有类似困境,当时的学者做了很多研究,但一些问题,由于各种原因,今天依旧出现了从头研究的情形。国外的很多法学知识,也是剪切式的运用到中国法律中,没有深层次追根溯源的追求法律发展脉络。
2、应用于具体研究方面,在阅读某一作者的文献时,应当梳理同一作者数本书之间的逻辑脉络,观点,框架结构;其次,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为什么写出这些观点的依据;第三,将同时代的相同主题的课题论文进行对比性研究。
3、研究学术史,能够扩宽一个人的格局、气象和眼界。这是作为一个学者,而非“工匠”应当必备的素养。
4、当代学术史并不等于古代多传统史学,即以一个人为视角,贯穿一生。但在学术成果梳理时,也可以参照学院体研究方法,将作者的生平经历和他的作品联系在一起,进行比照研究。
5、论文方面,要提高学术鉴赏力,学会应用科学的方法查找论文(大数据、刊物选择、引证率,等数据分析);写作避免罗列现象,找出不同论文之间同一主题下的区别和相似点,分类归纳;最后文献综述应当与自身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李启成教授观点】学生如何写论文
论文必备要素:义理(为什么是什么会怎样);考据;辞章;经世济民的态度。
论文必须具备创新观点,观点、论证、论据,总要有新意,不能是前人知识的堆砌。
【车浩教授结束总结】
学习法学史,一是提高人文素养;
二是处理事务更能把握来龙去脉;
三是立足当下更多是使用教义学的现状,要做到创造理念,离不开对法学史的研究。
【有话要说】本文仅仅是个人讲座知识整理,杂乱肯定是有的,主要作为个人以后资料查找运用之途,来个备份而已23333若有疑问,也可以互相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