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饭之前,老爸打电话给我,说要到单位来找我帮忙看点东西,到大门口把他接进来,一路上已经听明白了,老爸今天是受我表叔“六保户”的委托来找我的。
“六保户”是我父亲娘舅的儿子,他们是嫡亲的姑表兄弟。说起“六保户”这个绰号,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称为“五保户”,由村里奉养。六保户因为有一个儿子,就不算五保户,但是因为这个儿子各种不上进,老来或许还不如五保户,因此得名“六保户”。所幸的是前几年村里拆迁,六保户家分得三套拆迁房,贫困不堪的家庭从此得以翻身。
那是2014年的事情。分得了三套房子之后,六保户像村里的大部分人家一样,把其中一套103平米的房子卖了,当时的市价是60万元。拆迁房的房产证要过一两年才办下来,按惯例,买房人支付一半的房款装修后搬进去住了,余款等到房主拿到了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一并付清。
2016年下半年房价突然疯涨,如今这套房子市价已经翻倍,值得120万。村里相同情况的人家不少,于是很多人家都反悔了,虽然房产证下来了,都不肯配合过户,纷纷要求买房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才肯去过户。至于补偿款多少,双方协商。六保户于是提出要买房人补偿20万才肯去办理过户手续,对方自然不肯,闹了大半年无结果,于是就向法院起诉。
拿到了起诉书的六保户急傻了眼,想起我原来在法院工作过,就委托我老爸来向我咨询。
父亲说,六保户开价20万,其实底线是5万,只要给他点钱,也就算了。一分钱不给,他想想总归是气不过的。我说,当年我也这样卖过房,几年之后我还不是客客气气配合人家办理了过户手续。做人要讲诚信,当初讲好了的事情,签好了合约的,怎么能反悔。现在是房价上涨要求补偿,如果房价跌了,是不是要补贴给买房人呢?
我咨询了法院的老同事,人家告诉我,按照规定,法院要么判决合同继续履行,让故意违约者达不到目的,要么判决除按约赔偿违约金外,还得赔偿房价上涨造成的实际损失。一句话,就是不能让不诚信者通过违法行为得益。
我翻译给老爸听,让他再去转述六保户:这官司必输,到时候一分钱的补偿拿不到,过户手续还是要配合人家去办,还要倒贴诉讼费,啥犯得着!还是请个中间人说合一下,就坡下驴,让人家撤诉算了,马上去给人家把过户手续办了,这样至少这万把块钱的诉讼费不用出了。
晚上回家把这段故事讲过先生听,他的感慨耐人寻味:所以我一直说,农村宅基地房、没有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再便宜也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