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败会再开,走的人会再回来。
刚念初中,杨安就回来了。讨厌的是,花少又走了,去了市里念体校。
缘分总是那么阴错阳差。
刚从沿海回来的杨安已然是个青春活泼的小少年,凭着儿时的友谊,很快,我们就熟络起来。
一次,我们几个小伙伴在一个湾里的一块空地上打羽毛球。笨拙的我,发球、接球的动作都那么滑稽,另一边的杨安好无奈的微笑,笑完了就跑去土边的坡下,苦苦地寻觅被我打飞的羽毛球。
我坐在草地里,看着那傻小子,也闻着毛草的青香,虽然我始终不愿承认,那种微笑的确曾是撞击过我的。
是的,我不愿承认,也不愿把我羞涩的情感提前,花少不算,杨安就更不能算了。毕竟我一直在强调,钟明才是我的初恋嘛。哎。
那就是一种晦涩的情感,也说不清楚是小气的友谊还是不该的喜欢。总之,我确信就是那场羽毛球惹的祸,因为几天后,我就收到了杨安的情书。
“妈呀,这下完了…”我在心里想,“完了完了,这可千万可使不得啊,要是我外婆知道了会骂死我的,要是外婆再告诉我妈……”
不知道是出于怯懦还是什么,一开始我就抗拒着,并且手足无措着。毕竟我当时才十二三岁,最远的地方也只到过我们镇上,连县里都没去过。而我见过最辽阔的风景就是山外面的山——我从来都没机会走出去的山。
忽如远来客的杨安送来了整个大队的第一封情书,可这样一个小女孩怎样理解得了杨安那青涩的情思呢?“当时我们太小了”是我现在为自己找到的唯一借口。可在当时,我是多么混蛋啊。
收到情书后,我就回了一封,大致内容是,不能这样,不要找我了。
这不仅没有浇灭杨安的心,反而使他的情书越来越频繁,内容越来越大胆,“我爱你一辈子”“一生一世永远爱你”……简直让我又气又恼,谁要你爱呀!
“我不喜欢你,一点都不喜欢你,求求你别再找我了。”我这样回他。
可杨安像是吃了衬托铁了心,非要把我追到手不可。他开始除了写情书还每天放学护送我。
我开始躲他。
他开始加入街上的混混阵营,让那些黑子胖子大个子来围堵我。
我开始惧怕他,开始骂他。
他开始像鬼魅似的缠着我。
我开始像惧怕一个冤魂一样惧怕他,骂一个畜生那样骂他。
他直愣愣地说:“我真的爱你。”
我咬牙切齿地说:“信不信我找人揍你。”
总之,那一段日子,他总有写不完的信誓旦旦,我也有骂不完的祖宗八代。他的情书总能换回我的小纸条,甚至比他送来的还要多。我骂他的决心可比他爱我的决心还要决绝呢!
但我也只敢写纸条,他本人我是断不敢见的,我每天都在躲他。放学回家我都总是跟同队的几个大哥哥一起,就怕他突然从那个树林里窜出来,表达他那份洪荒的爱。
有一次,我还是被他盯上了,我跟几个大哥哥走公路,他只身一人穿小道先到了山顶(我们的家在山顶)我看到了杨安,第一反应就是像躲一个瘟疫一样想要逃离,可已然来不及。我已经忘记了他最后是怎样放我走的,只在脑海里留有这样一阙:他脸上的汗水如珠子一样流淌,还有一些黑的汗迹分明,显然是跑了一路,他就站在悬崖边上,堵住了我回家的那条小路…
后来,他还是投降了,惊天动地的爱意忽然偃旗息鼓了,没多久他就辍学了。走了。
我终于解放了。
杨安就好像一场烟花一样,不对,就像一阵爆竹一样,噼里啪啦炸得我晕头转向,炸完就走了。
只是在那个不知情爱为何物的年代,我从来都没觉得我哪里做错了。
后来我的心长开了,有了喜欢的人,经历了初恋,有了丈夫,过起了风平浪静的日子。
只有在想起青梅竹马的时候,我的眼睛才浸上一层剔透的水晶:原来在那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啊。
虽然我猜啊,他现在肯定也那么觉得,小时候不懂事闹着玩呗,那并不是爱。
但是,我还是好后悔,好后悔。如果是因为我干的好事而毁灭了杨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