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读书时我追求过一个女孩,她喜欢打羽毛球,天天陪她打羽毛球:跟她家顺道,于是上午下午接送她放学:有一次她说她喜欢不同的橡皮擦,我把我们市里所有商店的不同橡皮擦买了一遍送给她。
终于,她同意跟我在一起了。在一起的那天,我跟她约好在盆友家,她帮我补习英语。那时候就我们两个人,我问她我能不能亲她,她说让我把窗帘拉上。等我把窗帘拉上,她就不同意了。当时我十分生气,摔门就走了。后来我们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工作的时候我又追过一个女孩,我到她读书的地方去看她,天天跟她打电话,发短信,聊QQ,跟我们共同的朋友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买礼物给她。
终于有一天上午,她同意跟我在一起了。当她在QQ上给我说的时候,我激动不已,马上打电话给她,说了很多发自内心的对她爱慕的话。到了晚上,她说她仔细想过了,还是不要在一起了,我们不适合。记得那天她改了签名“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过了这么多年,当自己找到真正幸福的时候,回想起来,有些许遗憾,但更多的是伤感。不是为得不到而伤感,而是觉得时光过的好快,再也不能回到这种精力旺盛、不计代价去追求一个人的日子。三十多岁的人,有颗五十岁的心脏,真让人伤感。
我一直说要多谈恋爱,很多人表示不服气。本来想说几句解释下,后来想想算了。我反对滥交,也不赞成禁欲,我们都只是个普通的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去跟喜欢的人和事物在一起,即使没有结果,也不要后悔,这就是你人生的一部分。
感情可以后悔,青春没有后悔,人生不该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