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
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1
那年,我的情窦还未开,他的衬衣如雪。他对我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我总是嘻嘻哈哈。他着急了,绷着脸说:我的心意,就连傻子也该明白了啊!
我依然狂笑着:“啊!啊!我不是傻子啊,所以我还是不懂呀!”
现在回想起他,已经淡了容颜,淡了曾经的那些话。仅仅记得那个晚上,月色很朦胧,有断续的蛙声,和清风掠过林梢的簌簌声响。
2
有一摞信,被我细心地编了号,整齐地码放在书桌的角落。它们已经泛黄,我也很少再去阅读。
却一直保存着,没有丢掉。应该会就那么一直摆放下去吧。
信封上的字很清秀。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写字的人,没有通过话,但是,他却是我那个年纪里最好的朋友。
他是山西大同的人,来到我所在的省会城市上学。我们只是因为文字而结识——这样的友情,有个特定的称谓:笔友。
理工科的男生也有浪漫而细腻的情怀。我们的通信琐琐碎碎地聊各自的生活、情感,却从不说我们之间的友情。
一直到他毕业回乡,我们仍然继续联系。他进了一个很棒的单位,甚至把他们的科研成果——某代坦克发动机的照片给我发来了,还在照片后面特意写上:不要让别人看见,这是科研机密。
通信持续了几年,直到他告诉我,步入结婚礼堂了,还附上了他们的结婚照。我说:这世上异性之间没有绝对的友情,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吧?
于是,只剩了这一摞手写的信,告诉我我曾拥有一段多么纯真的感情。
3
能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你洗手做羹汤,他一定是很爱很爱你。
他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我懒洋洋地看电视、玩手机,或者吃他为我准备的水果、零食。一直到他催促:快点,都做好了!
然后,我们会面对面坐下,倒上一点酒,慢慢地吃,慢慢地聊。我看得见他眼底的宠溺,也因此而让自己放肆成一个没规没矩的傻丫头。
他从来不会对我生气,惹急了,也只是自己去一边坐着,不说话。于是,我再对他撒娇,摇摇胳膊,捶捶背,拉过他的手为他剪指甲,总是很有效。
我记得他做过的饭菜的味道,两个人边吃边聊的惬意。
可是,我们还是走散了。
4
在尘世间漂流,在时间里浮游,我们都是孤独而寂寞的。
等我白发苍苍时,我还能记住谁?谁还会记得我?
一切都会消散的,包括那些当时的刻骨铭心,都终将云淡风轻,终将了无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