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章里面,这本书强调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跟人类的理性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逻辑学基本原理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仅是关乎逻辑学本身,而且他跟所有的科学都有内在的联系。
一、逻辑学原理的表述
同一律,表述是事物的存在只能是其本身,比如“杨幂是杨幂”,杨幂不会是你,也不会是他。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非,不存在其它中间状态。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我现在要么是人,要么不是人”,不可能说我现在既是人又不是人。排中律,说的是任何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比如,杨幂要么离婚了,要么没有离婚,中间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充足理由律说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但是宇宙中的事物都无法自我解释无法证明,因为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比如说我不是我存在的原因。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延伸,定义为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在同一方面不能即是这样又不是这样的。比如“对于那个“杨幂”,杨幂是女人”跟“杨幂不是女人”不能同时存在。
以上这些就是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他有两个特点: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就像你第一次读到矛盾律时,“杨幂离婚了”跟“杨幂没有离婚”不可能同时是真的,你的反应是,当然如此。第二个特点,基本原理是不能被证明的,它不依先行事物的存在而推论出来。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千万不能忽略原理当中的限定“一定条件”、“同一时刻”、“同一方面”。因为逻辑学的研究要基于这些限定,被辩证学认为是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问题,而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称为“形而上”,形而上的翻译来自亚里士多德的“metaphysics”,意指物理学之后(背后?)。逻辑学中的矛盾跟辩证法里矛盾的内涵完全不同。(矛盾律是逻辑学研究的重点)。
二、复杂世界的灰色地带
我们面对的是复杂的世界,很多问题不是非黑即白的,比如夏朝到底存不存在?社会到底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的?我的丈夫到底爱不爱我?共享单车到底应不应该推广?我是买这只股票好还是那只股票好?熟悉辩证法的我们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凡事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夏朝有可能存在有可能不存在;社会有公平的方面也有不公平的方面;你的丈夫在有些方面是爱你的,有些方面是不爱你的;共享单车有积极作用的一面也有消极作用的一面;这只股票最近表现不错,可是那只也很好,你自己看着办吧”,诸如此类,乍一看这些表述都很正常啊,没什么问题。然后列出好的原因和不好的原因,公平的方面和不公平的方面。普通人看待问题的想法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这里面有个问题:说得很多很全面,但是说了等于白说,因为真相没有被找到,问题没有被解决。并且长期以往采用这种思维方式,会让我们对复杂世界产生“不可知”、“不确定”的思想,长此以往,心情烦躁,产生焦虑,丧失信心。
模糊状态从反面印证了我们曾经拥有过的清晰状态的经历,正是因为曾经有过清晰的认知,所以我们才会有模糊的感觉,否则我们认知不到“模糊”。模糊只有在清晰已知的情况下才能被确定为模糊(书上说的是反面和正面)。清晰更多时候是对简单事实的理解,我们对客观事物的理解是能够达到清晰的,比如“猫”的观念在你脑海里很清楚,但是“爱”、“公平”呢?这些概念在你脑海里可能是不那么清晰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去提高认知水平,去克服模糊状态,以寻求真相(清晰)。
三、万物终有根源,怀疑和不可知
充足理由论告诉我们,万物总有其根源(真相?真理?),都有存在的理由,包括世间诸多现象,它们都有产生的原因。“怀疑论者”怀疑真相是否存在,认为真相可能存在,也可能并不存在,不可知者肯定真相的存在,但是认为人类永远不能找到真相。“朝闻道,夕死可矣。”人类对真理的探求从没有停止过,爱因斯坦说“追求客观真理和知识是人的最高和永恒的目标。”一句话道出了追寻真理的艰难以及重要意义。我理解的真理不是一个特定的概念,而是一系列事实的“来自哪里,将去往哪里”的统称,事实上,人类所有的科学研究对象是已经存在在自然界或者说宇宙中的客观事实,我们发现的规律、定理、定律等种种它们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等待人类去发掘出来而已。从这个角度理解,我个人认为根源和真相、真理可以等同起来。
为何要追求根源,知道事实(包括事物、事件)的根源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认知它们,从而去控制事物发展以及带来的影响。我们从客观事实出发去探寻根源,比如说沿海地带许多地方被淹没了——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气候变暖,那么我们需要去控制气候变暖以防止海平面上升带来的不良影响。在探寻根源的过程中,原因常常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原因跟结果之间必然是强关联的,就是说结果会反应原因的一部分特征。上面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来,我们在探寻根源的时候要把注意力放在强关联的原因上,通过评估结果,去了解结果的性质,根据这些性质去推测原因的特性,从而去发掘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