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是我配不上你

昨天聚餐时元哥是一个人来的,他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

我实在没忍住,边剥小龙虾边说了句意料之中。舔了舔手指,十三香的味道就是比刚刚蒜泥的好。

元哥瞥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分手是我提的。”

我一惊,这就很意料之外了。

当初元哥追他女朋友——哦不,现在是前女友了——的时候,那可是整个专业人尽皆知。

人尽皆知不是因为元哥搞出了多大动静,他一贯沉稳,既没在操场点蜡烛表白,也做不出抱着花儿在宿舍楼下喊楼这样张扬的事情。

这事儿人尽皆知啊,纯粹是因为前女友本来就是个人尽皆知的姑娘。

前女友是个文静的学霸姑娘,专业连年第一,一身的古典气质,书法国画民舞琵琶都有涉猎。

姑娘爱穿汉服,每次看到她都感觉一股子仙气扑面而来,活脱脱是个琼瑶阿姨小说里的大家闺秀。

姑娘的名字也很琼瑶,叫梦瑶。

这样的姑娘,让元哥一下子就迷上了。

当然,迷上她的男同学那可多了去了。

不过最后为什么是元哥得以抱得美人归,这就没人知道了。

大概是因为元哥的一身浩然正气?

那时候我们都悄悄说他俩不会太长久。

虽然元哥是我的好朋友,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姑娘实在是很优秀,元哥降不住她。

果然,两个月都没能坚持下来他们就分手了。

没想到是元哥主动提的。

元哥说,在一起后第一次约会那天,是姑娘主动约的他。

那天梦瑶姑娘穿了身他叫不上名字但是特别好看的汉服,文文静静的站在树下等他。

元哥跑过去牵起姑娘的小手手,心猿意马的跟着走。

等他心猿意马了好一阵子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被姑娘带到了自习室。

妹子掏出一本数分,认真的看着元哥说,我快要考试了,今天不如一起学习吧。

元哥成绩不是特别好但也不是学渣,平时不常自习,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搞自己的乐队上,期末努努力也能拿个二等奖学金。

眼看着女朋友就这么突然沉迷学习,在谈恋爱和学习中来了个无缝连接,元哥不禁狠狠反思了一下自己,以前真是太懒散了。

原来这就是自己跟学霸之间的差距。

奈何元哥出门根本没带书,只能跟梦瑶姑娘借了本最不擅长的英语阅读。

期间数次想要拿起手机,但看看妹子认真学习的侧脸又放了下去,竟也硬生生地做了一上午题。

元哥连喝两杯啤酒,说,“后来我才知道,我跟学霸的差距不止在考前复习的用功程度上”。

因为元哥后来的每次约会不是在自习室就是在图书馆,最多就是在学校里走一走。

元哥这才反应过来,梦瑶姑娘第一次约会就选在图书馆不是因为要考试了才突击学习,而是因为学霸的习惯——热爱学习,沉迷学习。


后来的故事猜也能猜出来了。

元哥从刚开始兴致勃勃跟着一起学习,到沦落到一天在自习室用光两个充电宝,这个过程只花了两个星期。

又过了一个月,元哥提出了分手。

梦瑶妹子听到分手,从刚打印好新鲜出炉的卷子里抬起头,问元哥,“为什么啊,我们不是一直挺好的吗”。

元哥转过身,留下一个状似潇洒的背影,“你太好了,是我配不上你”。

元哥像是受了梦瑶妹子气质的感染,给了她一句这样琼瑶的分手语。

元哥说那段时间两个人每天的日程安排不是自习就是上课。

在图书馆自习,在自习室自习;你陪我上数理方程,我陪你学计算机编程。

在一起一个半月,只出校门看过一次电影,逛过两次街。没一次超过三个小时。

刚开始也想着要好好学习,跟她有更多共同语言。

可是没几天就发现挫败感太强。

元哥不认识的单词她都认识,元哥解不出的方程她解的出,元哥不理解的定义她可以给他讲……

或许觉得这样太丢面子,又或许是天性懒散习惯了考前突击。

元哥开始用打游戏的方式陪伴坐在身边学习的梦瑶妹子。

越打游戏越焦虑,越看她学习越焦虑。

元哥思来想去,跟女朋友一起学习,不如坐她旁边打游戏。

哪个男生不想在女朋友面前表现的博学幽默又机智,可到了元哥这里,女朋友比他博学多了就算了,还压根儿就没给他展示幽默和机智的机会。

这样的伴侣有很多。有的是朋友,有的是恋人。

他们之间有差距,未必是成绩好与不好,未必是爱学习与不爱学习。

有时候一个人想循规蹈矩的生活,另一个却向往着远方未知的波澜。

一方习惯了安安静静默默无闻的做自己,另一方却总是呼朋唤友,沉醉于觥筹交错。

没有对与不对,最后分开的时候只能说一句不合适。

元哥分手怪他不学习吗?

没错,如果他能跟梦瑶姑娘一起学习,把自习作为每一次约会的主旋律,那他们可以在一起更久。


可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他试过了,他尝试过为这段关系做出改变虽然最终没有改变。

他还是更喜欢投入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是没日没夜的学习学习学习。

他们分手不是因为不爱学习,而是因为他们喜欢的生活方式根本就是格格不入的。


伴侣之间,想要精神契合也好,肉体习惯也罢,都不应该以其中一方不顾一切把自己变得跟对方相似为基础。

可以尝试着靠近,尝试着改变。却不该以彻底压抑自己为代价。

压抑中生长出来的感情,迟早会有爆炸的一天。

从一开始相遇,合适就是合适,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就算是不合适,也可以当做漫长生命里的一段美好回忆。

“江湖夜雨十年灯。”

再相遇,还可以一起喝酒看灯啊。

元哥抱着一盆椒盐小龙虾默默的吃,眼见着就要见底,我忍着心痛默默把自己面前的十三香小龙虾分了一半给他。

我问他,你还喜欢她吗。

他说,喜欢啊,怎么不喜欢。

一直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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