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世子之争
他曾获其父曹操的宠爱,曹操也曾一度欲废曹丕而立其为王世子,得曹丕之嫉恨也在情理之中。若不是一些大臣的竭力反对,曹植真的就被立为世子了,曹丕与其弟曹植的斗争也就从这时代开始了。最为不值的是,曹植根本就没有跟曹丕争夺帝位的想法。有一次,曹操出兵打仗,曹植、曹丕都来送行,临别时,曹植高声朗读了为曹操所写的华美篇章,大家十分赞赏。曹丕见状怅然若失,吴质对他耳语说:“王当行,流涕可也。”于是曹丕当即泪流满面,感动得曹操也欷歔不已。还有一次,曹操欲派曹植带兵出征。带兵出征是掌握军权的象征,是曹操重点培养的征兆。结果曹植在出征前酩酊大醉,曹操派人来传曹植,连催几次,曹植仍昏睡不醒,曹操一气之下取消了曹植带兵的决定。看来,曹植只配当个不拘小节的诗人,难以担当足智多谋的政治家。
自然曹丕成了胜利者,最终继承了帝位。虽说曹丕的地位和权力已基本巩固,可嫉恨曹植的念头没有改变。其实,曹植并未犯下什么大罪,只是有人告发他经常喝酒骂人,他也曾把曹丕的使者扣押起来,但并没有招兵买马,阴谋反叛的迹象和征兆。这算不上犯罪,杀之怕众不服,曹丕便想出个“七步成诗”的办法,治罪其弟。所幸的是,出口成诗是曹植的拿手好戏,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七步诗”取譬之妙,用语之巧,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而“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语,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劝戒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民间流传极广。周恩来总理就曾引用于“皖南事变”的题词里以批判国民党军(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最后“七步诗”便成了曹植的救命诗,曹丕不得不收回成命,只降低曹植的官爵作罢。
铜雀台赋诗
天资聪颖的曹植“年十岁余,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在邺城所建的铜雀台落成,他便召集了一批文士“登台为赋”,曹植自然也在其中。在众人之中,独有曹植提笔略加思索,一挥而就,而且第一个交卷,其文曰《登台赋》。曹操看后,赞赏不止。当时曹植只有19岁。自此,一向重视人才的曹操产生了要打破“立长不立幼”的老规矩的念头,要将其王位交给这个文武全才的儿子曹植。因此曹操对曹植特别宠爱,并多次向身边的人表示“吾欲立为嗣”。谁曾料到,曹操的这一想法,非但没有给曹植带来什么福分,相反给他后来制造了不尽的痛苦,使他无形之中卷入争夺世子的漩涡之中。
曹植与儿女
曹植一生娶了两位妻子,前妻崔氏,系名门之后。其叔父崔琰曾任曹魏尚书,一度得到曹操的信任,后来因“辞色不逊”而被下狱,成为历史公认的冤案,后世一般认为这是曹操为曹丕继位清除障碍的做法。不久崔氏又因“衣绣违制”,被曹操勒令回家并赐死。故有人说,崔氏女的死是由于受到崔琰冤案的牵连,亦或者是曹操出于对曹植的打击。曹植的后妻姓名不详,太和年间被封为“陈妃”,她是曹植后期生活的伴侣。据史书记载,她一直活到晋代,享年80余岁。曹植有两个儿子,长子曹苗,曾被封为高阳乡公,早夭。次子曹志,被封为穆乡公,他少而好学,才行出众。曹植称赞他是曹家的“保家主也”。曹植死后,曹志继位,徙封为济北王。司马氏篡位后,曹志降为鄄城县公,后任乐平太守,迁散骑常侍兼国子博士,后转博士祭酒。太康九年(288)卒,谥曰定公。曹植还有两个女儿金瓠和行女,在他的著作中偶有提及,都不满一岁即夭折。
曹植与中国诗歌
在政治上,曹植是一位悲剧人物,然而政治上的悲剧客观上促成了他在歌创作上的卓越成就。曹植的创作以建安二十五年为界,分前后两期。前期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和抱负,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信心,如《白马篇》赞赏幽并游侠儿的高超武艺和爱国精神,寄托了诗人对建功立业的渴望和憧憬;后期的诗歌则主要表达由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如《赠白马王彪》在抒情中穿插以叙事写景,将诗人备受迫害的感情凝聚起来,痛斥小人挑拨曹丕与他们的手足之情,对任城王的暴卒表示深切的悼念。《七哀》则以思妇自喻,切切哀虑兄弟异路之情,命意曲折,感情凄婉,含蓄蕴藉。曹植是第一位大力写作五言诗的文人。他现存诗歌九十余首,其中有六十多首是五言诗。他的诗歌,既体现了《诗经》“哀而不伤”的庄雅,又蕴含着《楚辞》窈窕深邃的奇谲;既继承了汉乐府反应现实的笔力,又保留了《古诗十九首》温丽悲远的情调。曹植的诗又有自己鲜明独特的风格,完成了乐府民歌向文人诗的转变。“这是一个时代的事业,却通过了曹植才获得完成”。曹植是建安文学之集大成者,对于后世的影响很大。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他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南朝大诗人谢灵运更是赞许有佳:“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1]成语“才高八斗”便是由此得来。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曹植诗歌的艺术特点可以概括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
坎坷的生平
曹植,字子建。自幼颖慧,10岁余便诵读、文、辞赋数十万言,出言为论,落笔成文,深得曹操的宠爱。曹操曾经认为曹植在诸子中“最可定大事”,几次想要立他为世子。然而曹植行为放任,不拘礼法,屡犯法禁,引起曹操的震怒,而他的兄长曹丕则颇能矫情自饰,终于在立储斗争中渐占上风,并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得立为世子。建安二十五年,曹操病逝,曹丕继魏王位,不久又称帝。曹植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变化。他从一个过着优游宴乐生活的贵族王子,变成处处受限制和打击的对象。公元226年,曹丕病逝,曹叡继位,即魏明帝。曹叡对他仍严加防范和限制,处境并没有根本好转。曹植在文、明二世的12年中,曾被迁封过多次,最后的封地在陈郡(今天的淮阳),232年12月27日曹植逝世,卒谥思,故后人称之为“陈王”或“陈思王”。
《白马篇》和《名都篇》
《白马篇》: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曹操一度非常溺爱曹植,想要立他为世子,所以曹植的诗里有一种“骄纵”。来看一下曹植的《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唐诗里有很多这种诗,比如我们称李白的诗为“贵族文学”,就有点类似这种。“白马饰金羁”,连白马身上的配件都是黄金的,一开始就是贵族,诗里有华丽的贵族气。“……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原来是幽州和并州的游侠。曹植的诗形成了中国的游侠文学,这也是流浪,可是和曹丕的流浪不一样。曹丕的流浪有一种孤独感和忧愁感,曹植的流浪却是一种冒险的快乐,有点儿像李白《少年行》的感觉,李白的“银鞍照白马度春风”也是在讲一个贵族少年在春天里游玩的景象。
曹植身上有一种被宠爱、溺爱的贵族气,这可能变成他后来没有获取权力的原因,其实华贵是很容易堕落、耽溺的。曹丕和曹操都有一种不稳定感,这种不稳定感,反倒使他们对世事有一种谨慎。
但是曹植身上有明显的贵族气质,“白马饰金羁”,“羁”是绑住马鞍的部分,就是笼头一类的东西,全部用黄金装饰。“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很小就离开家乡了,前一句和曹丕离开故乡的忧愁一样,可是下面一句是“扬声沙漠垂”,在大漠中建立了名声,因为他是游侠,这个部分曹丕没有,曹丕很少有大气度、很快乐、很昂扬的东西,大多都是哀愁的。两个诗人的风格截然不同。
这一家真是很不得了,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三个人,形成三种不同的诗风,三个人的个性也不同。其实曹丕和曹植的东西都是从曹操那里获得的。曹操这个人很丰富,有对华贵的追求,又有忧思的成分。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很明显,可是两个孩子的个性迥然不同。“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游侠手上不管白天晚上总是拿着一把良弓,“楛矢”是用楛木做箭杆的箭。
下面这一段很精彩,进入到一种电影的蒙太奇,是因为这里有一种快速连接的感觉。“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左边打到靶心,右边也打到靶心,“仰手接飞猱” ,往上伸手射中敏捷的猿猴,“俯身散马蹄”,然后趴下身子来去射马蹄箭靶。“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这前后六句是对左右上下四个动作全方位的描写,把四个毫不相干的动作连接在一起,从而产生一种清晰的速度感。
“蒙太奇”在法语里的意思是把两个不相干的东西嫁接在一起。我们的广告词常常使用蒙太奇手法,可是我们对于蒙太奇不见得很了解。当它用在文学和艺术上时,会产生一种速度感。最早的蒙太奇出现在艾森斯坦的电影里,一边是马蹄的快速奔跑特写,一边拍一个人要被杀死了,拍着那个马蹄,再拍那个人被杀死前的挣扎,就这样一直来回跳,观众就会因此产生紧张感,因为这个马蹄与这个人会不会被杀有关,这就叫作蒙太奇。如今的电影里常常看到这种手法,可是早期的文学中,比如曹植这首诗里就已经用到了。
诗很像电影,因为它有很连接的方式,像“枯藤老树错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就是用九个不连贯的东西来构成蒙太奇。
从“白马饰金羁”,到“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速度感加快。如果念这首诗,前面可能会比较缓和,到了这四句速度就会加快,将阅读带入一种视觉现场。因为那四个句子的蒙太奇手法已经完成,这个人射手矫健,既可以左,可以右,可以上,可以下,再讲这个“狡捷过猴猿”的结论,就显得合理了。如果去掉这四句,直接得出结论,就没有力量,因为没有了过程。
曹植在《诗品》当中被列为上品,他是个好诗人,在叙述过程中有很多技法,能把你带入现场。相比起来,曹丕的诗就是保守的,是从汉乐府延续下来的,没有那么大的创造性。
我们总觉得苏东坡一直受打击,频频流放,可是我们没有想过,他能写出那么美好的诗,令身边多少人嫉妒得要死?其实生命是共同创造的过程,美而不让别人受伤害,是很重要的一种学习。曹植的诗里有一种别人无法企及的光亮,如果说别人是木头,那他真的就是黄金和珠宝。
大家读曹植的诗,可以感受到他的力量。“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曹操很大的一个贡献是把领土往北边拓展了。隋唐以后,文化与北方的胡族融合,当中有曹魏很大贡献。曹操在赤壁之战后受阻碍后,没有再往南走,而把精力放在了北方,拿下了半个朝鲜半岛,又一直打到了今天的新疆地区。曹植因为从小就跟着父亲去打仗,所以才会写“羽檄从北来”,描述的是告急的快递频频传来。
“虏骑数迁移”,“虏骑”是指匈奴,被打败以后,只能往北逃。其实唐代的边塞诗人也是从曹植这里继承了传统。整个魏国将攻击目标转移到北方以后,开拓出了新的边疆文化,一种与胡族文化来往、交融的文化。
假设当时的曹操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南方,我想三国的历史可能很快就结束了。所以赤壁之战未必是坏事,对于曹操来讲,他明白了自己以后的重心在北方,而占有南方是尽早的事,所以他在赤壁之战把大部分的力量转到了北方,这就产生了“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这些句子。“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这是汉武帝以后一次汉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大争战,曹操使北方的边界大体稳定。
三国虽然是分裂局面,但这个分裂只是在内部。对外来讲,曹魏不断往北方打,蜀汉不断往西南打,孙吴不断往马来半岛打,从整体而言,这个时期反而是个汉族的大扩张时期。中国历史上有个很奇怪的现象,每次看上去最弱的时候,总是扩张最激烈的时期,三国时间内部是分裂的,边陲地区却在拓展。
蜀国的诸葛亮七擒孟获,抓了又放,放了又抓,搞得对方糊里糊涂。直到最后心悦诚服。这其实是汉族的一种政治炫耀。诸葛亮的目的就是要稳定西南边疆,如果后方不稳定,他每次都会有后顾之忧。曹操对北方也一样,发展非常快,因此也让曹植的诗里出现了塞外的美学。
曹植的影响太大,在文学史上被反复提及。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佛教文学和老庄文化兴起的时候,儒家文化也有机会被提出来单独思考。父母、妻子都是儒家文化里最重要的部分,可是游侠是背叛儒家文化的,他们把生命放在锋刃之端。我非常喜欢这个“弃身锋刃端”是典型的三国美学,“性命安可怀”,是说连生命都变得不重要,父母、妻子就更不用说了。
如何把个人从群体当中解放出来,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很大的难题。中国人群体的力量太大了,与古希腊的个人主义非常不同。我们讨厌一切问题都需要从群体的角度出发,任何人对任何事情的看法、态度往往也是群体的。个人一旦离开群体就是背离,就是大逆不道。所以中国文化的典型特征就是不具有冒险性,一定要躲在群体中,才有安全感,可是西方的文化却特别鼓励个人的孤独。
三国时期利用游侠这种角色,开始把个人从群体中分离,变得孤独,而这种孤独,是把生命放在冒险的边缘,父母和妻子都可以不顾,这对于儒家伦理而言当然是非常大的叛逆。从曹植到李白,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此时出现了孤独的个人,这是对个人精神的解放。我们很少在李白的诗里看到爸爸、妈妈、妻子、孩子,都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而杜甫的诗里总是妻子、孩子,他又重新回到农业文明里。
当然他们的诗没有好坏之分,只是文化根基不同。中国历来就群体性太强,所以需要一点个人释放,很多文学都是对个人的解放。譬如《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都是背离群体的。贾宝玉的父母让他考试做官,他坚持不去。林黛玉一开始就父母双亡,孤独进入一个群体,而她对群体一直持批判态度。她十三岁进入贾府,贾府上上下下三百人都是亲戚,可是她从一个孤独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家族,她是唯一不鼓励贾宝玉进入这个群体的人,所以他们才会成为知己。薛宝钗却总是劝贾宝玉读书,理由是大家都这样,你不能和大家不一样。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曹植很有趣,他在这里认为这个“我”是属于侠士、侠客、壮士这个族群的,而不属于儒家的族群。儒家是要照顾亲族关系的,但他却从亲族关系中解放出来,反而把群体当成私,因为眷顾父母、妻子会变得没有更大的生命情怀。“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个结尾其实有一点定转回到了儒家,为了国家,把生命捐献出去。“视死忽如归”,恐怕这才是本质,把死亡当成人真正的最后归宿。
“视死忽如归”是很迷人的句子。过去“视死如归”都被用在为国家赴难的忠臣身上,可是视死如归就是把死亡当成归宿,它和为国家捐躯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曹植的“视死如归”与曹操的“去日苦多”,本质上完全一样。“视死忽如归”,看待死亡如同归宿,这样的句子里蕴含着一种豪迈、悲壮的美。可是曹植这样讲的时候,表达的是对生命本质的态度,从中可见曹植的悲壮、华丽,以及个人的解放、任性和骄纵。
名都多妖女
再来看一下这首《名都篇》: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
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
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
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
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臇胎鰕,炮鳖炙熊蹯。
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
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这一篇直接用文字和词汇来形容华美。“名都多妖女”,他竟敢直接用“妖”这样的字眼,我们现在都不太敢用,觉得很另类。曹植的诗从来就不是现在正常的状况,而是远离正常伦理的。“妖”就是年轻漂亮,就是朝气蓬勃。曹植的诗中有一种很强的青春感,一点也不老态龙钟。“京洛出少年”——我们后来的文化大多是歌颂老年,京剧中的主角常常是白发苍苍的老生,少年在舞台上常常不美,总是那种躲在女人背后的类型,比如王金龙、陈世美,都不是很正面的形象;但曹植和李白的诗里有中国的游侠传统,有对青春的歌颂,青春像花开一样,有一种灿烂的美。
可是宋朝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传统消失了,对少年的歌颂就变得非常少,因为追求安定,追求中年以后的稳重圆融,而少掉了少年的青春之美。人可能都要历经沧桑,才能形成对生命的美的体会,曹植的诗有一种青春美的眷恋。
“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
这两句充满贵族气,色彩华丽而鲜艳,这是汉诗中没有的,汉诗绝不敢这么夸张。过去一定是强调道德的,可是这里强调华美。一个社会在动荡不安或者即将革命的时候,这种句子就会出来。
“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
斗鸡、走马都是少年、妖女们的休闲活动,对西洋美术史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因此联想到希腊精神。希腊精神有一种对强健体能的崇拜,这种强健在中国的宋代以后极度没落。可是三国魏晋时期有,它能刺激出一种生命里的激情,从体能上把人的精神扩展到很阳刚的状态。
曹植常常被误会,因为写了《洛神赋》,大家觉得他似乎整天都在谈情说爱,把他界定为很阴柔的诗人。我却认为曹植的诗非常阳刚,他的个性里有很多开朗的东西,绝对是纨绔子弟。“纨绔子弟”现在已经带有贬义,可是在古代,曹植和李白就是那种整天穿着丝绸骑马出去玩的纨绔子弟,他们是贵族里的精英。你可以批判他们,可是他们身上又带有一种豪迈之气,那种阔绰、开朗。可以说,没有曹植就没有李白,李白的豪气全部来自曹植。
“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这里又开始用蒙太奇手法。他在墓道的树边赛马,跑了一半的时候,忽然看到两只兔子。“揽弓捷鸣镝”,马上就拿起弓,响箭快速地射出去。曹植的诗中有很多关于声音和关于速度之类感官上的东西。
“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追兔子追到南山上。“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这里面全是在讲速度,有一种对生命的征服,这些对后来的唐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一再强调,在一个稳定的农业社会里,不会出现这样的诗,稳定的农业时代一定“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之类平和的诗,因为那种社会里的生命不会有大起伏,可是贵游文学和游侠文学里就会出现冒险和冲撞力。当然,这里没有好坏之别,二者都是应运而生。
有才气的人似乎都出在三国,这些人如果活在汉代,就必须安分,因为在农业文化里,才气会让大家不安定。四百年的汉朝没有出现什么竹林七贤,一到三国时就都出来了。从美学上讲,乱世是释放才能的极好机会,在一个一切制度都很稳定的时代,大家就安安稳稳的了。
魏晋美学并不是文学的主流,汉唐美学才是主流,可是魏晋美学会引发一种另类思考,会让这个民族在木讷的时候有些变化,让我们感觉到一些新鲜的味道。所以三国的动荡其实是人性的一种完成,“一纵两禽连”其实美不是在讲抓兔子本身,而指对生命潜能的激发。
“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
好精彩!这是典型魏晋美学的句子,把旺盛的生命力扩展出来。我们都有余巧,有很多的潜能,只是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没有机会施展,稳定会把你的潜能从一百变成五十,甚至三十。如果用到五十或八十,就会变成叛离民。可是在曹植的诗里,生命里那些发亮的潜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励。表面上是在写打猎,其实是在讲生命的某种状态。
“仰手接飞鸢”,用手接住从天上掉来下来的鹞鹰。“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旁边的人开始呼叫、赞美。“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回来以后就招呼大家一起喝酒玩乐。李白《将进酒》里也全是这种东西,可见李白从曹植这里偷走了多少东西。
曹植的文学对唐代文学影响非常深远。“美酒斗十千”,非常感官化。接下来,他要告诉你菜怎么做,鲤鱼怎么烩,魵鱼有多么嫩,鳖和熊掌是怎么料理的,用蒙太奇的手法,鲤鱼、魵鱼、鳖、熊掌,四盘菜出来,仿佛都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香味。一个好诗人会直接把你带到现场,绝对不是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述。我们好像跟他一起去抓了兔子,一起感觉到鸟从天上掉到手里的快乐,现在又一起喝酒,一起听懂这些美味佳肴。
“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
大家已经觉得快乐得不得了,这么好的一个宴会,都是好朋友。可是还没有完,大家忽然想到一个主意,说我们来踢球。鞠是一种用皮革做的球,实心。蹴鞠是当时贵族很重要的游戏,有很多技巧,可以用身体的各个部位去接触球,会带来身体上的各种变化。
“连翩击鞠壤”,
踢球、击壤,“连翩”是形容身体像鸟一样在飞。
“巧捷惟万端”,
是说身体变化万端,很像我们现在看的世界杯。这里其实有一种西方精神,古希腊的运动就与个人生命解放有关,这是我们非常不熟悉的,因为我们后来的文化里越来越少这个东西。等到《红楼梦》的时候,所有青少年就都已经不运动了。
“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夕阳下山,生命里最美好的东西毕竟留不住。魏晋时期那种对生命的虚无感又来了,不管多快乐,吃再好的鳖,踢再好的足球,到最后还是发现,唯一无法超越的东西是死亡。李白有一句诗“长绳难系日”,用再长的绳子,都没有办法把太阳拉住,死亡是他们最大的悲哀。
“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曹丕的哀伤是一路到底的,但曹植在本质上是乐观的。乐观的人,在政治上常常会失败,因为他比较天真,很直接。曹植的个性里有一种直率、阳刚,有对生命的爱和眷恋,而不是有些人说的过于阴柔。
只是,时光走过一千多年了,我们说起曹子建,还是不由自主的会发出一声喟叹:
才高八斗,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