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事——读书人能有什么事,读书人都是事!
百度的百科词条里有“读书人”,把读书人分为中心人和边缘人。“中心人,是世俗的,是大多数的,他们在这个物质社会里如鱼得水;边缘人,是精神上的先行者,是稀少的。他们在生活里大多是另类的,甚至是与世俗社会几乎格格不入的。”
提起读书人,我会想到知识分子,但是我知道这是个过于神圣的称谓,如果别人说我是知识分子,我会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我觉得自己顶多是个读书人,读过书的人而已。
上面扯远了。其实提起“读书人的事”这句话,是因为我总想着孔乙己的那句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于爱书人来说,这句话很有意思,君子爱书,取之无道,找到榜样了。
书是个好东西,可是相较于无价的知识而言,有价的书反而常常让我们为难。当年读中学时,吃饭只求吃饱,至于营养根本无从谈起,所以买闲书只能是奢望。忙里偷闲的时候,也读了不少书,以武侠小说、《少年文艺》和《故事会》居多。但是,对于爱书人来说,手头上连一本书都没有,是件很伤感情的事。于是就有了我几次窃书的美好经历。
真正窃书的经历只有一次,而且案发地点极为特殊,是在我们县城的新华书店。那时候书店还是传统的柜台式,柜台里面平放着摆了一些书,柜台后靠墙的架子上则是竖排的书。记得当时窃的书是一本鲁迅小说集,这下好了,他的作品人物教化了我,引领我窃了鲁迅先生的书,所以,这账似乎不太好算。窃书的位置是紧挨大门的柜台,当时还有个同犯,我同学给我把风,由于柜台较宽,我还是趴在柜台上往里伸手拿到的,书就放在胸前衣服里。为了担心过于匆忙的举止引起怀疑,我们还沿着书店的柜台转了一圈才走,现在想来很不合逻辑。现在这本书早已经不知所踪,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窃书,因为我另两次的经历其实是捡了别人丢弃的破烂而已。
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很是厉害,我们称他为“天上飞的”,因为他名字里有个字是“鸡”的音,他自认为是只凤凰,可我们都把他当鸡,所以就戏称为“天上飞的”。他的一本文学书的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年×月×日偷于×新华书店”,将战利品如此果敢示人,也是境界啊。他是否屡立战功获利颇丰咱就不知道了,反正瞄到的这一眼就让我有“小乌见大乌”之慨了。
另外两次纯粹是替人搞卫生了。我的另一篇文章里曾提及大学时在教学主楼里捡书的事,当时主楼正在装修,有间办公室门户大开,里面有个旧书柜,地上则散落了二三十本旧书。我费了半天劲才从里面捡了几本,当时觉得跟捡到宝似的,还把书大老远地带到了现在工作的单位,前几天搬家时看着这几本书就头疼,终于还是没扔,先放到地下室堆着吧。就算是卖废品,也得过了这阵子再说,经济不景气啊,少卖好几毛呢……
另一次是初中时的事了,当时还没接触武侠小说,见到的都是《故事会》一类的。上语文课虽然也读了不少名家作品,但脑子里全然没有文学的概念,就只当它是课文。有一次跟同学在校园里闲逛,看到有间房子里地上有堆东西,里面夹杂着几本书。那是间没人住的小单间旧房子,窗户虚掩着,里面似乎没什么家具了,时隔太久,现在是真的记不确切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心虚得很,晚上下了自习后偷着摸进去,借着朦胧的月光,在那堆东西里找宝。我的同学成绩平平,他似乎对参考书更有兴趣,我则拿了其中的文学书,印象中好像就一本而已,而且前面已经掉了很多页,不知道书名。周末回家后就开始读,只记得那是一本作品集,里面有中篇小说。读的时候激动得很,一是没读过这么长的东西,二是那些故事确实吸引人,当时就想,以后可能要多找机会补充这种营养了。那本书后来被邻居借走了,也不知终身何处,要是留下来的话,那意义真是大了去了。
现在,我当然不会再去窃书了,原因很简单——我长大了。有捡书的机会我也不会太动心了,因为家里仅有的这几百本书还没整利索呢,尤其是那些捡来的,食之无肉,弃之有味,头疼啊。何况现在身处高校,图书馆里百多万册书呢,放着这么好的资源不利用,还要去买近乎割咱肉一样价格的书,真是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