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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比较有趣,说善意就会自然而然联想到其对立面“恶意”,有〝善意执行〞的主张,那么其反面必然有“恶意执行”的现象。观察现实社会,确实存在恶意执行的案例,有的甚至引发了严重的舆情风波——比如,前文提到的一斤芹菜被罚10万元,同为卖芹菜,陕西也有一菜农被罚6.6万元。
当然,这些被舆论认为的“恶意”,还只是“唯法条、轻情节”的教条执行、机械执行、生硬执行,还不能判定是主观上有真恶意。
还有另外一种被广为诟病的“恶意执行”,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吃拿卡要未得逞之后的恼羞成怒,疯狂报复。这是执法队伍中最恶劣的一类“老鼠屎”。作恶的是少数害群之马,但承受代价的却是法治,是政府公信力,是社会风气。如果只是单点个案,影响尚属可控,如果不幸成了多点多发,最终则是全社会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