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阶层的生活分明清晰,每一个阶层都有自己独有的生活方式,从穿着到谈吐,再到举止,外人一看就明白的。
可世界互联网的秒杀速度,让地球村里的每一个阶层都相互窥视着,彼此羡慕着,一阵流行风吹趴下一拨人。
盗乐先生从孩提时就是农村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孩子,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钱,挣钱。砖窑背砖,卖东西,修车店干小工……能挣钱的事只要能挤进去都好,不怕苦不怕累!
他辛辛苦苦也算挣了点钱,而且据说撞了狗屎运,修车厂大老板要去南方发展生意,把这个修理厂以白菜价格给了他,一夜之间成了老板,货真价实的老板。
盗乐老板最初还是穿着脏兮兮的工服,每天跟工人同吃同干,生意的确也不错。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一路飙升,内心激动得不行。
业务稳定了,周围也有一些老板与文化人慢慢成为朋友了,一起吃饭,聊天。刚开始时,满眼羡慕有学问的人,怎么一样的话,辣么高大上的说出来了?自己大老粗一个。回家后总会跟妻子叨叨,都是没读书呀,出去再有钱也是有点低架子呀……内心一下子爆发了对读书变成文化人的迫切渴望。
在以后出去交往时,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去观察文化人的衣着,文化人的家具,文化人谈吐,他吃惊地发现,那些文化人衣着都是他看不上的所谓的破衣烂衫,要么一件麻衣,就如电视剧里的假道士的模样,这在以前绝对看不上,可现在慢慢占据他的心头。
他内心很矛盾,那些仙风道骨之人,那么坦然那么无所谓的一幅样子,是可望不可及的。此时他如同一个寒风中光脚的孩子,面对橱窗中的鞋会沮丧更会生气一样,他也因为这样文人的气息而怒气冲冲!
他在别人的引荐下去听课,头脑风暴,改造自己分分钟的课程。
参会的学员都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激情澎湃觉得明天一改造就成功跨越成了自己心目中的样儿。
盗乐先生着装风格变了,麻衣上身,把以前娘做的反感不行的布鞋也穿少了脚。最重要的是家也要为此大变样。
以前装修跟歌厅一样的家,在他眼里就是俗,找来工程队,全面拆了大改造。媳妇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所以顺其自然的让他折腾。
钱花哪里哪里好,在设计师的规划下,盗乐先森如愿得到了中式风格的房间,客厅里摆着高大上的红木茶台与书桌,背后放了一排红木书架,空荡荡的书架显得有点寡淡……
在文人的引荐下,拉回一堆书籍,让书架一下子高大上起来,满满当当的书,似乎一下子威武起来了!
为此他常常邀请朋友来他家,大家围坐在茶台旁,他翘着腿,抖动着,咱,就喜欢这文化气息,烟雾缭绕的空间中弥漫着与他爽朗的笑声中相得益彰!
盗乐先生自觉高升了一等文化,可他独处坐在那里时,搬开一本厚厚的书,眯缝眼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时,他困惑了,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可以改变一切……可他十足看不懂也看不进去,他觉得这不如研究如何赚钱使用,可为什么辣么多人追捧。阳光斜窗而入,他抱着书睡得香甜极了……
书依旧尘封在那里,成了他书香门第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