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东游记》。
年幼时看,只觉牡丹仙子清丽不可方物,与吕洞宾站在一起,不论是样貌还是气质,都是刚刚好的相配。那时还纠结过是否只是牡丹的落花有意,如今回头再看,不论是东华还是洞宾,只怕是早早地便为之心折。
可东游记不是红楼梦,缱绻绮思不是没有,但儿女私情在天下苍生面前渺小的好像一眨眼就能消失不见。至少那时的东华是这样想的。神仙做得久了,也就忘了自己并非天生无情。他是有情却似无情,到了别人那里,是彻彻底底的无情。
神话故事里,王母总是与天条联系在一起,但凡动了凡心的神仙,总是迈不过她这一关。见惯了王母的威严怒目,《东游记》中对牡丹的惩罚自然也算情理之中。
古时道家总是应了那句“存天理,灭人欲”。神仙可由凡人历劫飞升,千百年的苦修似乎就是为了磨去心底那满溢的红尘情思。你要得到什么,必然要付出等同的代价。
说回吕白二人。
想当初,看电视剧不过是为了图个乐呵,小孩子似乎也看不太懂什么。只知道吕洞宾帅得天上地下独此一家,看看牡丹仙子眼角眉梢都美得惊人也就满足了。不知为何,那时心底被埋了一片红叶。
那片题了“一入深宫里,无由得见春。题诗红叶上,寄与接流人”的定情红叶。缘起不是因它,偏偏缺它不可。一向清高孤傲的东华上仙抄了首情诗在红叶上,一不小心就将它遗落在了渴望挣脱天庭牢笼的小仙女手里。从她捡起红叶的那一刻起,红绳就悄悄地系紧了。
真正的月老手中的红绳不是不是通天教主卑鄙下的血咒。情之一字,不是放纵,而是热烈、是缠绵,是怎么掩饰也遮掩不住的。初尝情滋味的仙女自是想得到心上人的回应,望向他的每一眼都写满了相思。入骨相思,可他不懂。
后来他懂了,懂了她的爱情,也明白自己喜欢那个时而温柔敛眉低笑,时而灵动娇嗔撒娇的小仙女。他慌乱、隐忍,偏偏无法动气。是气她痴心错付,还是气自己轻易动心?谁都知道这天条死板刻薄,但早已习惯漠视。不触动天威太简单,一心向道,什么都不管就可以了。统治阶层要的是乖乖听话办事的人,有没有情感,有没有乐趣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情之一字,只有真正落到自己头上,才觉无奈心酸。
如果最后以他下凡渡劫,她寂守天庭作结也不过是一个人的心痛,另一个人的遗憾罢了。真正令人唏嘘的还是缘分。
故事里把它叫做千世情劫。是缘是劫,如何能简单区分?局中人把它当作缘,痴痴地为这一点点的上天注定心生欢喜,连流的泪都觉得苦中带丝甘甜。局外人看得皱眉,生怕躲避不及,累得苍生不宁。
他回来了,不再是刻板薄情的东华,是风流倜傥的吕洞宾。彼时他还不知与她的前世纠葛,只是觉得这仙子好生面善,有意无意的想同她亲近。这感觉,似乎只有贾宝玉脱口而出的那句“这妹妹我是见过的”才能描写的尽了吧。
这时再说东华对牡丹仙子无半分情意,那绝对是睁眼说瞎话。孟婆汤喝了个干净,前尘往事早不知抛却在了何方,但只要见到你,就心生亲近。不是刻骨的爱意,难道真是那句“我前世与你有仇”?从东华到吕洞宾,都没能逃开这份缘劫。
东游记的作者是文人,只怕还是那种大男子主义的文人。书中那一回叫“吕洞宾三戏白牡丹”,一个“戏”字,是男人天生的轻佻,是对美色的倾慕,喜欢却不放在心上,所以“戏”得理所当然。
今人思想的进步,在于对“爱情”理解的深化,对女子的尊重。尽管在“义”面前,牡丹还是输了,但他有悔意,有不舍,他急切的收回那句要她偷簪子的话,拿着扇子直敲额。他有了不忍。
她把他送的发结紧紧握住,眼神中的爱慕还是藏不住,说出的话是那样坚定。她善良,也体恤苍生、珍重朋友,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能给自己背叛最敬重的王母一个合理的理由,正好能遮掩住在世人眼中不被容许的那个真正的理由。
是爱情啊。爱情使人发疯,也令人勇敢。王母震怒,她揽下了所有的罪责,只要他平安。他匆忙赶来的那一刻,她以为她终于等到了。用三世被贬凡尘,换他一句“我也爱你”想来也是划算的。可惜没有。他为她不值,也痛恨自己留那样一个纤弱的仙子对抗天规的威严,让她一人面对王母的苛责惩罚,他到底是心疼了。看她含着泪质问自己,一条条地说着“三不该”,一字一句都是血泪。不是说爱情是甜的吗?怎么到了他们这里,就这么痛苦?他也痛,却只能忍痛否认对她的所有心动。
她成了白牡丹。这一世,流落风尘,见多了人心,学会了戴面具,如果他不出现,她好像也能过得很好。即使不能再遇到那样用尽气力去爱的人,也很好。她聪明、乐观,在花锦楼对着那些垂涎自己美色的男人说说笑笑就能衣食无忧,多么好,只要经历这样的三世,她还是天庭上的牡丹仙子。爱恨都忘却,谁还记得你吕洞宾姓甚名谁?你的千世情劫,你的天下苍生与她再无半分干系。
没有如果,他放心不下。说什么不忍,说什么愧疚,一字一句翻译过来,不过是你爱她。因为爱,所以做不到冷眼旁观。
他来了,白衣落拓,一把折扇在手中翻飞自若,眼角那一分笑意,拿捏得恰到好处,翩翩潇洒佳公子,心里还藏了片红叶。
修仙?她自是不愿。谈情可以,有金子就行。这一世的牡丹,世俗得与从前产生了强烈对比。世俗是生活所迫,善良的本性是如何都改不了的。同样改不了的,是那份痴情。转世的吕洞宾没能抹去对牡丹仙子的情意,转世的白牡丹又如何能忘得彻底呢?
东华与牡丹,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神仙,怎么说都有着那种清冷高贵在,就算想要沾染,和凡尘俗世还是隔了些距离。白牡丹不同,青楼头牌,浓妆艳抹,话语刺人。表面上看这名字,说不出的辛辣讽刺。这哪里是纯洁无暇的牡丹,分明是脂粉刺鼻的玫瑰。
你样样都好的时候爱你,那是水到渠成理所当然,那是言情小说的必备人设。可在你流落风尘,泥土尘埃里滚了一遭我还爱你,甚至想要放弃苍生只爱你,那才是爱。爱到疯魔,爱到无所畏惧,爱到生死相随。
生死简单,相守极难。
从一开始就要克制的爱,注定要经历一个爆发。于是有了“血咒”。如果这是个单纯的爱情故事、民间话本,我真该感叹通天教主就是个神助攻。摆脱了道义的束缚,陪你放风筝,和你聊天,吃着你亲手做的饭,亲吻你的嘴角。就这样,一不小心,就地老天荒了。
“血咒”发作前期,真可以算是吕洞宾最可爱的时期。什么都不管,只要和你在一起。谁都不要,谁都不在乎,只在乎你。天规?责任?师傅?道友?劫难?加在一起都抵不过我的牡丹,都不及她盈盈一笑。
放弃所有,把这千百年来的相思统统释放,再没有压抑,再没有顾虑,天上地下,只有你我。
物极必反。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在证明这一点。压抑天性是痛苦,完全释放又成了灾难。没有道德约束的吕洞宾在通天的引诱下一步步走上了成魔的道路。对力量的渴求蒙蔽了最初对牡丹的爱。他带着伪装后的笑容成功把她带到通天面前,毫无犹豫地打算痛下杀手。
这时候的他,已不再是他。连心底最后一丝温柔都被舍去,那么最开始的舍弃,是对还是错?
人,说到底是要有理性的。太过理性和全无理性都不对,对尺度的掌控总是困难。凡人办不到,神仙也无能为力啊。
不能成魔,只能成仙。他的面前,从来就没有做凡人这条路。成魔要杀她,成仙要舍她。归根到底,这个劫,历劫的是两个人,承受痛苦的也是这两个人。
所有劫难都化尽,微余一缕芳魂断舍离。
泛舟湖中,将往事与爱意悉数说与她听,这份心意剖析,是否来得晚了些?想说这话的是东华,可牡丹仙子没有听到。说这话的是吕洞宾,白牡丹听完也都结束了。
哪里来的完美?
十全一美都是奢侈,这最后的一次温柔,她终是感受到了。从此,天上地下,碧落黄泉,我都再追不上你。
那就不要追了吧,也不要再见。轮回一世,我不再流落青楼。站在桥边看你意气风发、腾云驾雾,内心只余崇敬。
我不后悔爱上你,只是不要再爱了。
为你好,也为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