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9
我是一个街头流浪艺人。
爱唱歌。
或许你某天在某个城市某个角落看见某个抱把破旧的木圆角吉他在唱《红玫瑰》的人时,你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我流浪了前半生,前半生的我在流浪。
而我今天又醒在前半生的流浪里。
谢过了昨夜寄宿的人家,理了行囊抱了吉他出门寻求谋生之地,转瞬,这又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路过清晨拉着防盗门的花店,昨夜还鲜嫩欲滴的艳红玫瑰经历了一夜的磨洗和舍弃后,被残忍地如垃圾般丢弃在门口。碾碎的花瓣散了一地。好像还嗅到余香了呐。
“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我就着烈酒仰头望天,酒精度数不高,可我总爱称其烈酒。唇边一抹讪笑,因为这不过自己安慰,自我欺骗。酒在肠千转,偶见一行秋雁向南。
或许没多少人听过吧,雁群在南飞时,会唱歌。
生涩而又神秘的叫声,竟能被只只雁儿串成一首神秘又无人知晓的歌谣。遥远又寂寥,在我听来,是那么一抹凄神寒骨。我就和着这雁歌,浅吟,浅吟一首《红玫瑰》。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日上柳梢,我明白自己该工作了。
寻着个人来人往又管得不严的巷子口,背靠灰水泥墙,调着音跟着心情,随意上下扫弦。然后我听见自己苍老了的声音唱:“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叮当。一个硬币仍在我的琴盒,不想道谢,低头对上的是一双天真无邪的双眼。
这丫头歪着头听着,两只马尾短短的,顺在耳后。我估摸着她也只十一二大,权当听不懂我正在唱的,却又有些好奇,这丫头,怎么独自一人?
一曲终了,她自顾自兴奋地拍起掌来。我一愣,这前半生的日子里,只有她一人的掌声给予我赞赏。放下琴,弯腰摸了摸她的头。“丫头怎么一个人?”
“雁儿去寻我妹妹了。”她眼睛亮晶晶,红润的唇一张一合,像是一朵含苞的玫瑰。是红色的吗,我想。
“叔叔,我真喜欢你唱的,”她眉眼弯弯,“你唱得真好,比雁儿唱的还好听。”
雁儿?、、、雁儿。
充满无限欣喜的眼睛,亮闪闪地正对我说话。
雁儿。我一时被迷住了,不知道是因为这个名字,还是因为这双眼睛。
曾几何时,我也喜欢上了一个像她一样可爱的女孩儿。
那一去不复返的时日里,我是穷人家的孩子,只有她愿意和我玩。年纪太小了,太远了,记不清也想不起,自己到底为何喜欢,又什么是喜欢呢?是那时只爱看她笑吗,是那一次拥抱,是那一次她哭着问为什么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别人的心疼吗?是那一首歌,那一声琴音清脆。是她纤细的十指在六根弦上拨过,来抚过我的耳畔,我的心灵。
她曾告诉我:六扇门里太龌龊,不如六根弦上取磊落。
“雁儿!”丫头清脆的声响,跑开去了。
我回神,正望见她投入一个妇女打扮的女人怀中。那女人牵了一个幼小女孩。
一刻的懵神。这三人,明明雁儿几时的模样。
那女人的手将自己的发拢在耳后,那手指还是十几年前的纤细,眸子清清,唇红齿白。
雁群又再次穿过头顶一片天空。
我眯着眼,看见了她十几年前的模样。
她向我走来。
三人的眸子倒映着我几十年的模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雁儿。”我呢喃。
你会唱红玫瑰吗。
“玫瑰的梦,手心缠绕情衷,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再落空。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