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每年春季,我都会接触很多关于禁渔期的案例。那么,禁渔期到底是个什么鬼呢?
其实,禁渔期就是禁止捕捞的期限,是对水产资源进行繁殖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
禁渔期是根据水产资源的生长、繁殖季节习性等,避开其繁殖、幼苗生长时间,用以保护其繁衍生息。另外还有禁渔区,那是常年不允许捕捞的,主要是繁殖场或越冬场等。
禁渔可以让水产资源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对水产资源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在中国古代,夏商时代,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周代又有“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以后历朝历代都作了类似的规定。
世界各国也先后制订或签署的一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律、条例、国际条约、保护大纲、实施细则等,对禁渔期作了明确规定。
采取禁渔期这一保护措施,是以自然界提供的水生生物资源数量有限、生态系统的支持能力有限为依据的,是为了保证这些水产资源延绵不绝。
各地不同水域的禁渔期都是不固定的。根据2015年12月发布的《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长江流域首次实行4个月禁渔期制度。调整后的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开始实施,至6月30日24时结束。
这表明,国家对我们的母亲河——长江的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了。但每到禁渔期,仍有很多不法分子采用各种不法手段,对水产资源进行破坏。
其中,电捕鱼就是我们接触最多的犯罪活动,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因为电捕鱼被送上法庭,甚至判刑。
电捕鱼对鱼的危害非常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对鱼
直接危害:电极所到之处,大量的鱼——不论大鱼小鱼还是鱼全部被电死,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间接危害:虽然有时候鱼没被电死只被电晕,但是电流会对其性腺造成破坏,导致不育,不能进行繁殖活动,这也是对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另外电捕鱼还会对鱼的食物,如一些无脊椎动物,造成严重伤害,使鱼的生物饵料减少,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恢复。
2.对人
由于电捕鱼是采用高压电进行电鱼,对人也有极大的伤害。有时候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会把电鱼人自己电死。这种事情在使用电鱼器的人群中时有发生。
我就曾接触到两例因电捕鱼操作不当,致捕鱼人死亡的案件。
在一般情况下,电捕鱼都是两人分工合作,一人背着电鱼器负责电鱼,一人拿着水桶负责捞被电的鱼。我所遇到的案件都是因为电鱼人操作不当,导致捞鱼人中电身亡,电鱼人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入狱。
3.对环境
电鱼器电死的大量鱼及其他生物,只有很少数被电鱼人带走,大部分尸体还是沉到水底,逐渐腐败变质,严重影响了河流的水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护水资源环境,不仅仅只是政府的职责,更是我们每个普通人的责任。为了子孙后代还能继续看到绿水青山,行动起来吧,在禁渔期不要去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