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开会的时候总结了一下这个月的工作表现,还提出了新的规章制度,比如迟到扣50,玩手机扣50等。这就算了,最后来一句明天照常上才气人。
法定假上班有三倍工资吗?没有!老板说以后想要加班费得累计加班超过30小时才能算加班,合着每天有一小时是义务加班。
如此苛刻的制度公布出来,等着哪个同事提出反对的声音,没想到居然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话的。
算了,忍了,大家都默认接受,难道我一个人提出有用吗?少数服从多数,提出说不定以后还要成为老板的眼中钉,处处被刁难呢。
打工就是这样,只有要么惹,要么滚了。只能尽快学会技术为己所用,让自己变得有价值。技多不压身,有技术防身以后走到哪里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