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说明修改第八条及增加第18条

8、创始人跟投说明,如若中途不再跟投则依然享有以投开业客栈的分红权和住宿福利以及物业所有权,品牌价值视为自动放弃。该创始人也可以按原始投资额转让给发起人,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人,转让后不再享有物业所有权。

18、创始人推荐的朋友入住,按入住价格10%计提给该创始人,按季度计提。团购价不享受此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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