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剽悍一只猫在饭桌上讲他离开重庆那会儿,挚友如何把酒欢送,大醉大哭,依依不舍。
我坐在边上,听到动情处,唏嘘不已。
我每次走,为什么是另外一副场景?
2.
大学毕业的时候,按理说我是本地人,我应该将同学一个一个送走。
但是我选择了第一个离开学校。
而且,还是是在清晨离开,大家头一晚喝得烂醉,我一个人都没有打招呼,就像往常早起去跑步一样,悄悄关上门。
在空无一人的校园走了一圈,然后到了校门口打车。
我紧紧地抱着背包,仿佛我把整个校园都偷走了。
我上了火车,前女友打来电话,说她来火车站见我最后一面,问我在哪里。
我说,我已经进站了。
她第一次骂我:
你们处女座为什么总是要提前到!!!
3.
今天下雨,我到老东家公司拿离职手续。
我离开的方式也像是平时下班一样,没有打招呼,只是说了句,“兄弟们,我先走了。”
我把我十年积攒下来的编程类的书籍都留在了办公室,只带走了3本书:
- 《JAVA编程思想》
- 《程序员的思维修炼:开发认知潜能的九堂课》
- 《软件方法》
如果我今后想告诉大家我做过程序员,我就秀这三本书。
飞机起飞前,办公室的兄弟们给我发了信息,说印象最深刻的时候,是每年新年我都会给他们写明信片。
我想起来了,那时候,大家都在加班,我得等到大家都走了,我才像做贼一样,把新年贺卡放到他们的键盘下面。
我不太喜欢闲聊,请部门聚餐也都是一个小时吃完解散。
办公室很少开玩笑,挺闷的,偶尔的话题就是一些新的电子产品。
所以发明信片那件事,一定是我看了哪本鸡汤书之后做的一次实践练习。
我今后再也没有机会发了。
4.
十年前,我毕业来到无锡;
十年后,我从无锡离开。
来的时候舅舅来接我,走的时候舅舅来送我。
好像是巧合,但好像也只有这样,生活才算告一段落。
20岁到30岁,最年轻最烂漫的时光里认识的朋友,我都没有去找他们道别。
我那辆蓝色的美利达公爵是08年花了一个月工资买的,它在我最穷的时候陪着我环太湖,骑行上海,去千岛湖,游扬州。
那时候没钱,住20元一个床位的大通铺,带着面包和水,我骑遍了江浙沪。
蓝色的公爵不打算卖掉的原因,因为它是可以信赖的朋友。
大雪,大雨,泥沙,8年的自行车,没有坏过一个零配件。
所以我把车送给了我一个朋友,希望它能有机会继续爬山过河。
5.
抱歉,我不习惯道别。
走的时候总是说,我还会回来,但这些年,每一次离开,就再也没有回去。
回不去算不算混得更好了?
也许算,
也许我更愿自己从未离开。
END。
心情有点乱,写得更乱,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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