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漏洞可以毁了一艘船,一个小罪过可以毁了一个人。
——约翰.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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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常常会有这样一个现象。
一个城市的风气陷入不公不正,而警察、法律总是无力解决或者因为缺乏证据而陷入僵局,然后只能看着罪犯轻松逃脱制裁,冲着你笑了笑然后耀武扬威走出警察局。
这时,就会出现一个或者几个平民英雄,宣称为了维护这个城市的治安与公平,力将这个城市的腐败与无能打倒。人们称之为“义务警察”。
于是,那些笑着走出去的“不良毒药”,到了夜晚,一个个被制裁——通过暴力,用“英雄”的方式解决了城市的罪恶。
并且,这样的方式,总是神乎其神的有效。
罪恶被惩治,义警从未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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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存在与现象的根源,都可以叫做“社会”。在每一个虚拟人物的构成或传说中,都蕴藏着真理。
导演选择用自己擅长的手段去讽刺现实的不堪——
几个勇敢的人站起来,拯救世界。
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生命中的英雄。
只要他们有勇气去尝试。
我相信,导演总是热衷于拍摄这个类型的剧的原因,并且这个类型的剧集收视率总是居高不下占据百分比的大多数的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其实也归因于现实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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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一路上,我们,都在接受这样的教育,反对暴力理由。
任何事情都不应该用暴力去做出反应。是因为当暴力成为一个合理的理由去为善时,善,也仅仅是暂时的。
而基于暴力之下,它产生的罪恶,却是永久的。
是的,我不否认。
以上言论,我认为,没有错误。
但是。
当我看到,在法庭上,一位父亲对于法庭的宣判,对于侵害自己未成年女儿的罪犯,终于忍不住拳头扑过去。(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而成《素媛》)
所以同时,我也不否认,让人们无法相信法律的理由,不就是因为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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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是永远也料不到,有一天早晨的上班路上,大白天艳阳高照晴空万里也能遇到变态。
路上行人匆匆,赶路上班。电瓶车族总是从马路两边的步行走道上蜂拥而至开过,几乎是寻常事。
一辆普通至极的电瓶车迎面开来经过你时,突然伸出手摸你的胸部然后疾驰而去。整个过程就几秒钟,待你反应过来回头对方已完全不见踪影!
愤怒到炸裂肾上腺爆表,理智告诉你当下报警。
警察走了流程问了几个问题做了笔录然后走了。
但其实你根本就知道,报警有个鸟*用。根本不会有下文有后续有进展!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种大概在警察看来根本是无法取证的事情,抬头看也没有所谓监控。
此时的你根本孤独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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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
就算是吃了几年干饭耳濡目染一身法律正气的你,在这种情况下,也比法律,更想先用拳头,用暴力。
——因为法律无法阻止,世界才往疯狂的方向运转。恶行猖獗,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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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
没有扭曲法律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
但一切事实,却是存在现象与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