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发展的整个过程总有一条线贯穿-人们一直在努力地由自卑走向高贵,由失败走向胜利,由底层走向上层。这条线从一出生就开始显现,一直到人的生命终止。所以,我们如果发现罪犯也有这样的目标和愿望,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他们没有走上正确的道路,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社会的要求和与人合作的作用。”
书中讲到了犯罪可能有的两种童年的养育方式:忽视和溺爱。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人出生后都在寻找自己的归属感,当他们小的时候在做出了一些积极正面的行为时,家庭和周围的环境给于了一定的肯定,周而复始下去,孩子慢慢进入了良性的循环当中。然而,无论是被忽视的孩子还是被溺爱的孩子,也同样在寻找着自己的归属感。当被忽视的孩子在正面积极的方面并没有寻找到自己的归属感时,便会从其他的方面去寻找,那么这些方面可能就是被定义为捣乱、淘气、坏孩子。而溺爱的孩子在毫无边界的环境当中,寻找自己的归属感时,会存在一种恐慌的心理,一方面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另外一方面却认为自己一无所能。当有这种心态的时候,他也进入了恶性循环当中。做一些自大的事情,为了保护自己脆弱的心灵。像《权力的游戏》当中的乔佛里。是的,溺爱的孩子之内心必须脆弱。
事实上,他们是“要想打破社会关注的束缚。”
在看这一章时,我一直对于犯罪与合作之间的关系比较疑惑。但当我看到合作的早期影响时,我找到了一些答案。
可以肯定的是罪犯的早年经历对于他的影响可能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孩子并没有在早年就学会和他人的合作。而这种可能是来自于父母、老师或重要的养育者的合作的缺失。如合作伙伴的不通畅或者合作对象单一、缺乏,以至于孩子不能积累足够的经验。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通畅的时候,孩子怎么去观察?又学习到了些什么?再试想一下,当养育环境过于单一,孩子观察对象太少,通过什么去观察?而阿德勒告诉我们这是一个人很重要的品质。
“教人合作和教人课本知识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是可以受之于人的真理。一个孩子,如果在考试之前没有做好准备,结果别人不会是好的。同样,无论孩子还是成人,如果没有对合作精神进行过培养,他就不会充分发挥自己的合作潜能。只有懂得了,合作的知识,才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从这里我又更加清晰一个道理:所谓的知识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品质。父母对于孩子品质的培养在日常,在点滴,在父母自身的修行。当我们把目光放在眼下,那么孩子不会学会长远的规划。樊登在一本书中举到了这样一个例子:假设有一台监视器一天24小时都在监视你,你会怎样?感到极为不适吧。然而,孩子就像那台监视器,So,be careful. My eyes are on you 。
So,反思自己、反思我家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影响我的两个孩子的品质。